**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与宣传培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受****的委托,****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对**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及宣传培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07.2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cn)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标书代写
注:登录“****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标书代写
(三)磋商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标书代写
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进行查看。****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
2.响应文件制作:登录“****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 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时间 : (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
(七)磋商信息
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 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电子招投标系统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时间前,到达**市**区****事务中心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申请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的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投标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
(一)保证金:供应商应采用转账或保函方式足额提交保证金。
1.转账方式
1.1保证金转账至下表中任一账户,办理时请注明“采购保证金: DZQ25C00070 ”。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充分考虑异地或跨行转账等的时间差,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2供应商将“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附在电子响应文件尾页中。
| **市**区****事务中心 |
|
| 账户1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号:0165*******0300 |
|
| 账户2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号:3100*******6 836 |
|
| 账户3 |
开户行:**银行**支行 |
| 账号:6901*******239 30 |
|
| 账户4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号:3121*******08 8 |
|
| 账户5 |
开户行:****银行****支行 |
| 账号:5000*******0 0465 |
|
2.保函方式
2.1纸质保函: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的要求,担保方应当在财政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申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纸质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2电子保函:****政府采购网自主申请。供应商将电子保函附在电子响应文件尾页中。
注:保函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受益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生效开始时间早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期或保证期须满足磋商有效期,须不可撤销且为见索即付,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采用转账提交的: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银行基本账户;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基本账户。
2.采用保函提交的:未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凭书面申请(格式详见附件)办理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凭书面申请办理退还。有效期已结束的保函自动作废,不予办理退还。
3.查询电话:康老师023-****6190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落实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市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dazu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供应商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相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采购人:****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2856
地 址:******办事处二环南路89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130*****200
地 址:**市**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114号3-3
(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港澳****公司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23-****8029(工作日) 158*****234(节假日)
(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
1.CA数字证书:网证通
联系人:刘娟
电话:023-****0240 189*****960
2.CA数字证书:**中讯****公司
联系人:何晓伦
电话:023-****7082 023-****3662
本篇内容为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内容,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区2026年继续实施部级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顺**过项目效果评估考核,拟遴选一支集深厚经验与卓越专业能力于一身的技术支撑精英团队,全方位承担项目的监测点调查及采土化验、宣传培训、同田对比试验示范田建设及效果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1)在**区酸化治理7个乡镇的所有项目实施村,负责培训指导各地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的落地,建立物资发放台账,负责监督评估项目落地情况,并在每个镇街建立1-2块技术模式落地同田对比示范田,共建14块,每块8亩以上。全区同田对比示范田建设合计120亩以上。打造“治酸、抑酸、控酸”、“解毒、补盐、培肥”三防治、三提升样板田集群,展示治理成效,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充分应用各项数字化手段,强化对治理区域实施成效的管理。
(2)科学评估治理成效。在项目区范围内设立的91个以上项目监测位点,负责监督指导农户根据技术模式、结合农时季节将酸化耕地治理物资施用到田,做好监测记录,通过现场实地调研和样品采集,测定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土壤pH、交换性酸、交换性盐基离子、土壤酸化缓冲能力、土壤养分、重金属活性等指标,评价酸化耕地治理效果;通过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作物产量和品质数据,评价酸化治理耕地产能效果;通过结合耕地质量评价标准(GB/T 33469-2016),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提升效果;最后形成专项评价分析报告。
(3)通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与新媒体宣传,提升农户参与度和技术水平,确保治理效果的有效传播和农业生产的持续提升。拟开展宣传培训38场次以上,现场观摩会2场次以上,实现项目实施区域技术培训到村全覆盖。
1、供应商应拟派2个以上由农业**与环境类专业的高级职称专家带队专业的技术团队分片区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及培训宣传工作。
2、提交成果评估报告,至少提供三份纸质报告,一份电子报告,若采购人有其他报告份数需求,供应商无条件配合。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包干价,包括指导技术落地、物资发放台账建立、宣传培训、同田对比试验田的建设、定点监测的调查、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和评估报告编制等所有完成本项目的费用。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方要求内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
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工作场地费、办公费、人工费、住宿费、保险、验收专家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内容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同成交单位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在线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一)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有)。 |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有)。 |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
注: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采购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
(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在二次报价环节,可以点击“报价附件”按钮→“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书面承诺电子文件的上传。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PDF格式)(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在线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小组推荐名单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
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
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它相关承诺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相关承诺附件的上传。
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二次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
注:
1.供应商参****小组决定,以上报价流程仅作为报价轮次(包含首轮初始报价)为二次的情况,若有多轮报价情况,供应商多轮报价流程可参考以上报价流程往复操作即可。
2.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20%) |
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 2 |
服务部分(40%) |
10分 |
1、项目理解 提供对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的理解并提供项目构思。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要求,对本次农业农村部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宣传培训、同田对比试验示范田建设和效果评估初步理解,形成与项目相契合的初步方案。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注:方案须建立在本项目服务场景之上,否则对应方案按0分处理。 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 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 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 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 ④常识性错误; 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 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 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 |
| 15分 |
2、项目实施计划 合理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分项项目和对应进度节点。实施内容与实施方法要科学、完整,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各项措施到位,项目人员组合要合理,确保可以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9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6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15分 |
3、质量保证 对项目所涉及的指导技术模式落地、物资发放台账建立、宣传培训、样板田建设、样品数据测定及结果计算的质量保证,供应商拟派负责样板田建设**间样品采集的管理人员合理,确保样板田各项措施到位,样品采集、样品测定等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等,并对可行性进行阐述和承诺。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9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6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3 |
商务部分(40%) |
团队实力13分 |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或农业**利用类专业正高级职称,满足得3分,最多得3分。 |
1.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相同人员不重复计分。 |
|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具有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或农业**利用类专业高级职称,每提供1名得2分;具有土壤学或农业**利用类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专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 履约能力27分 |
1.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土壤酸化治理领域或耕地质量提升保护相关课题研究项目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此项最高得15分。 |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任意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项目课题批准通知及研究成果复印件。 2.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
||
| 2.供应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包括:土壤酸化治理、土壤酸化评价、土壤质量与土壤肥力评价、耕地质量监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价及相关技术、田间试验、农田要素迁移模型模拟与数据分析等),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无土壤酸化治理及评价经验的最多得6分。 |
注: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
1.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
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体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装在“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的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 →“在线投标”处。
4.****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
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
(八)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九)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
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2.参与磋商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4.9****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图证明(获取采购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截图);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cn****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区、**区和**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供应商成交后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
供应商成交后向“**开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发改〔2023〕10号执行。
咨询电话:**开源****集团有限公司023-****9110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市政府****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政府采****银行申请贷款。****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与宣传培训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与宣传培训
1.2服务地点:**区7个酸化治理项目实施乡镇,甲方指定实施地点。
第二条服务范围、技术标准及合同价款
2.1在**区酸化治理7个乡镇全部实施村,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落地培训指导,建立物资发放台账,监督评估项目落地成效;每个镇街建设12块同田对比示范田,合计不少于14块,单块面积8亩以上,全区示范田总面积合计≥120亩;打造“治酸、抑酸、控酸”“解毒、补盐、培肥”三防治、三提升样板田集群,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案例,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治理成效过程管理。
2.2开展治理成效科学评估。依托项目区内不少于91个监测位点,指导农户结合农时季节施用治理物资,做好监测记录;开展实地调研、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测定分析土壤pH、交换性酸、交换性盐基离子、土壤酸化缓冲能力、土壤养分、重金属活性指标;分析作物产量、品质数据;依据GB/T****92016《耕地质量等级》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最终形成酸化耕地治理专项评价分析报告。提交纸质报告3套、电子版本1套;如甲方有增加份数需求,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提供。
2.3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现场观摩:完成宣传培训≥38场次,现场观摩会≥2场次,实现项目实施区域技术培训到村全覆盖,提升农户技术水平与项目参与度。
2.4合同金额:
注:本项目为包干总价,报价包含人员、采样、化验、田间示范建设、培训、宣传、报告编制、交通、税费、保险等完成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5付款节点: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项目完成全部任务量60%以上,经甲方核实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项目全部服务实施完毕,乙方提交全套成果资料,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合同价款。
2.6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合法、足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未收到合规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2.7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期限
3.1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成果提交齐全,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为止。
3.2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时序要求,配合农时节点开展采样、培训、示范田建设等全部工作,按期提交全部成果资料。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项目实施外部协调,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基础条件;
(2)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办理财政资金支付;
(3)有权对乙方服务过程、人员配置、成果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作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2乙方权利义务
(1)组建技术团队,配备土壤学相关专家带队,分片区开展技术服务、宣传培训工作,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承诺配置项目人员;
(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对全部评估报告、监测分析成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报告内容存在错误、不完善,乙方须无条件免费修正完善,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全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全部安全事故,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对项目实施过程获取的耕地监测数据、农户信息、项目原始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发布、转交第三方;
(5****政协议约定,如乙方违反廉政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按要求接受甲方、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完整归档全部项目过程资料。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式与质量保证期
5.1验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规范、GB/T****92016《耕地质量等级》,以甲方组织的项目区级验收合格作为最终验收结论。
5.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配合提供全部原始监测记录、采样台账、培训档案、示范田影像资料、全套评估报告等成果材料。
5.3质量保证期:自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并且通过区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发现服务成果、报告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当无偿返工、修正、完善。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问题除外。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后续相关完善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
6.1本项目全部服务形成的报告、监测数据集、影像、培训课件等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2甲方在使用本项目成果过程中,如遭受第三方提出专利权、著作权等侵权主张,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严禁乙方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一旦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7.2因乙方技术能力、履职不到位,出具的评估报告、监测成果存在错误、失真,乙方应当无偿返工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3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逾期提交成果,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并有权向乙方追索全部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7.4乙方弄虚作假、虚报监测数据、伪造报告材料的,乙方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款项,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政协议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附件《廉政协议》,****政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按合****委员会****仲裁院)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廉政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政府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1:
廉政协议
****政府采购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为保障国有资**全高效使用,****(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乙方,成交供应商),就**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与宣传****政协议。
1、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文件、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定商业秘密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3)一方发现对方存在廉政违规行为,有权提醒纠正,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2、甲方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得收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高档办公用品。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2)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个人报销私人费用。
(3)乙方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娱乐活动。
(4)不得向甲方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高档办公用品。
4、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按国家法规处理;****机关;造成乙方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2)乙方存在上述廉政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机关;给甲方造成损失予以赔偿。
(3****政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主服务合同。
5、本廉政协议有效期与主合同履行周期保持一致;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廉政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
(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总计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一)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提醒:请注明服务需求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服务响应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
(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正文结束)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
名称: |
联系人:电话: |
|
| 开户行名: |
账号: |
||
| 采购人 |
名称 |
联系人:电话: |
|
| 合同总金额小写¥(大写) |
|||
| 结算方式:财政集中支付□采购人或采购专户支付 □ |
|||
| 采购人验收与付款 |
一、验收结果(请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框内打“√”确认)
□ 1.本项目已部分验收合格。 □ 2.本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 验收人(分管领导 签字):采购人(单位公章) 时间:年月日 |
||
|
二、付款进度
1.已付款金额为: 人民币小写¥(大写:) 2.本次付款金额为: 人民币小写¥(大写:) 3.合同余款金额为: 人民币小写¥(大写:) |
|||
注:本验收报告1式4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区采购办各1份)。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附件:验收明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一、项目商务验收情况 |
|||||
| 服务期(或为:实施时间)时间要求 |
实施情况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 服务期地点(或为:实施地点) |
实施情况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 服务其它要求 |
实施情况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 二、货物品牌、数量及质量验收情况 |
|||||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
注:1.本验收明细表1式4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区采购办各1份)。
2.本验收明细表的验收人须为两人及以上。
保函退还申请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保险、银行、公司名称)出具的保函 (金额)退还事项,望贵单位允以办理。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办理的保函退还事项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1.该“保函退还申请”在办理退还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