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
五矿******公司破产清算案 **西路3050号建设工程竞买公告 一、转让人情况 ****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5日以****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对五矿******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10月22日指****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二、竞买标的物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西路3050号所在的在建工程,财产范围包括在建工程(配套用房及立体车库)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9411.39平方米。 三、竞买流程 1. 报价期 报价期为2026年9月30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止(共三十日)。公告期与报价期同步起算。 2. 报价方式 意向竞买人应在完成尽职调查并作出独立价值判断后,于报价期内向管理人提交《报价书》(格式见附件一)。《报价书》应由意向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为本人签字)后密封提交,纸质版送达管理人办公地址,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163.com。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线上出价等方式。每名意向竞买人仅可提交一次首次报价,提交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3. 报价期届满后的处理 报价期届满后,管理人即关闭报价通道,并撤回本次信息发布中的报名、出价功能。任何线上报名、线上出价均不构成有效报价,意向竞买人的报价以管理人实际收到的《报价书》为准。 4. 报价审核与成交确认 报价期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对全部有效报价进行审核、比较,按下列方式确定“最终意向竞买人”: (1)仅有一名意向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的,管理人直接确认其为最终意向竞买人; (2)有两名以上意向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的,管理人组织全部有效报价人进行竞价。竞价的具体时间、方式由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竞价期为管理人确定的竞价开始时间起二十四小时。竞价期内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价期届满时的最高报价方为最终意向竞买人。 管理人书面确认最终意向竞买人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及特快专递方式向该意向竞买人发出《最终意向竞买人确认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应确保《报价书》载明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因联系方式有误、拒收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管理人的原因导致通知未能送达的,视为已送达。 5. 竞买保证金与《意向竞买协议》 最终意向竞买人应在收到《最终意向竞买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并与管理人签订《意向竞买协议》。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未签订《意向竞买协议》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管理人可依本公告第六条处理,并按报价顺序递补确定新的最终意向竞买人。 6. 债权人会议表决 最终意向竞买人签订《意向竞买协议》后,管理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该报价****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该最终意向竞买人即成为本次竞买的最终竞买人,按《意向竞买协议》及本公告的约定完成交易。无论最终意向竞买人系因仅有一名有效报价人而直接确认,还是因竞价产生,其报价方案均须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7. 未获表决通过、无人报价或报价均低于底价的处理 (1)报价方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该最终意向竞买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协议》相应解除,****公司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本次处置终止,管理人另行决定后续处置方式。 (2)报价期内无有效报价,或全部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本次处置终止,管理人另行决定后续处置方式。 (3)前述第(1)(2)项情形下,管理人均不再向意向竞买人支付任何补偿。 四、竞买人的资格和条件 1. 意向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及在建工程续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 意向竞买人应具有与本次竞买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按管理人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近一年审计报告等。 3. 意向竞买人应出具书面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如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 联合体竞买 (1)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竞买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联合体各方均应各自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 (2)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并由各方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全部报名及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牵头方获授权代表联合体办理本次竞买的一切事宜。 (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竞买。 5.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自然人为本人签字) (1)《报价书》(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承诺函》(附件四); (6)《保密承诺函》(附件六); (7)联合体竞买的,另需提交《联合体协议》(附件五);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竞买保证金、受让款与税费 1. 保证金及受让款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公司**市新天地支行 账 号:452****86062 缴款时请注明“****公司**西路3050号在建工程竞买保证金/受让款”。 2. 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1)最终意向竞买人被确认为最终竞买人的,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款,不计利息; (2)报价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保证金于表决结果作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弥补管理人因本次处置失败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不足以弥补的,管理人有权继续追索: ① 最终意向竞买人未按本公告及《意向竞买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缴纳保证金或签订《意向竞买协议》; ② 最终意向竞买人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最终竞买人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受让款; ③ 在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过程中,最终意向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意向; ④ 最终竞买人单方撤回竞买意向,或不能履行《意向竞买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上述保证金条款系双方就违约行为约定的违约金,不影响管理人依据《意向竞买协议》约定主张损失赔偿的权利。 3. 受让款支付 最终竞买人应在《意向竞买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转为受让款的保证金后的剩余受让款一次性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的,应按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管理人有权解除《意向竞买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第(3)项处理。 4. 税费承担 (1)本次交易依法应由转****公司)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由管理人依法申报、缴纳,并可在受让款中预留; (2)依法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不动产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以及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最终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最终竞买人受让后办理在建工程建设主体变更、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人防审批、续建报建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最终竞买人自行承担; (4)意向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税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咨询核实税费种类、金额及后续报建要求。管理人不对上述费用的种类、金额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违约责任与顺位递补 1. 最终意向竞买人、最终竞买人出现本公告第五条第2款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或出现其他单方撤回竞买意向、不履行《意向竞买协议》约定义务情形的,管理人可在书面通知后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下列规则递补: (1)按有效报价由高到低顺位,向下一顺位意向竞买人发出《最终意向竞买人确认通知书》; (2)该顺位意向竞买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签订《意向竞买协议》,逾期视为放弃,管理人继续向再下一顺位递补; (3)无其他有效意向竞买人的,本次处置终止,管理人另行决定后续处置方式。 2. 因意向竞买人违反《保密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义务,****公司、管理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因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要求的行为,导致本次处置无效或给破产程序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尽职调查与保密 1. 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向管理人申请查阅标的物相关资料并实地看样。看样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每次看样人数不超过五人,费用自理,进入现场须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安全责任自负。 2. 意向竞买人查阅的资料****公司或案外人的商业秘密,意向竞买人及其工作人员、受托中介机构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次竞买以外的目的,并在取得资料时签署《保密承诺函》。 3.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建议或承诺。意向竞买人应在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并作出独立价值判断后提交报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八、中止、终止及管理人的保留事项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处置,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法院、债****委员会要求中止或终止; (2)标的物的权属、许可、查封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3)发现影响交易实现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重大情形; (4)其他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正当理由。 2. 依前款中止或终止本次处置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如已缴纳),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 管理人有权就本公告内容作出补正或说明;补正或说明内容构成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并将在原发布渠道同步发布。 九、其他 1.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价,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知悉、接受本公告以及《意向竞买协议》等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与管理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并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2. 本次处置的具体权利义务以《意向竞买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公告与《意向竞买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意向竞买协议》为准。 3. 因本次处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及《意向竞买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管理人:********事务所) 联系人:乔律师 联系电话:175****5651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东园路189****银行大厦1205室 资料查阅及现场看样预约:请提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预约,并确认具体时间。未预约或逾期到场者,管理人有权不予安排看样。 ****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一:《报价书》(格式)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承诺函》(格式) 附件五:《联合体协议》(格式) 附件六:《保密承诺函》(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