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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4902F | 建设单位法人:陈伟峰 |
| 陈庆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祠山大道南侧 |
| 年产300万件汽车发动机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祠山大道南侧 |
| 经度:119.482458 纬度: 30.898116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5 |
| 广环审〔2023〕1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34902F001W |
| 2025-03-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490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34902F | 验收监测单位:**蓝境****公司 |
| ****1800MAEBHNN12T | 竣工时间:2025-11-06 |
| 2025-11-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3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xiangmugongsi/347.html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万件汽车发动机铝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万件汽车发动机铝配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技改仅对300万件汽车发动机铝配件进行改造,不涉及铁配件改造。技改工艺为:超声波脱脂、温水漂洗,真空干燥,浸渗,甩胶、水洗**、固化,检验、组装、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技改仅对300万件汽车发动机铝配件进行改造,不涉及铁配件改造。技改工艺为:超声波脱脂、温水漂洗,真空干燥,浸渗,甩胶、水洗**、固化,检验、组装、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对熔化烟气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采用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加强工段的封闭收集措施、车间沉降等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公司生****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标准要求,对外界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炉渣、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浸渗液、钝化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现设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已落实。本项目技改废气主要来源为熔化产生的熔化烟尘、压铸产生的脱模废气、模具修理切割、电脉冲产生的切割废气。项目熔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采用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产生的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项目模具线切割、电脉冲会产生颗粒物,由于模具修理量很少,切割废气产生量小,采用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已落实,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满****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噪声:已落实。监测期间,各类设备均正常运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昼间、夜间最大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已落实,本技改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未增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由于原料用量不变,边角料、炉渣、废包装袋、钝化废液、废脱模液产生量都未改变,与现有工程相同。本次技改主要是增加废切削液、废浸渗液、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除尘****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浸渗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浩悦****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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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6 | 0.059 | 0 | 0 | 0.036 | 0.036 | / |
| 1 | 公司生****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经污水总排口****处理厂处理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本次技改项目未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脱脂、漂洗、水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水洗废水在浸渗、甩胶后进行,水中含有少量有机浸渗液和分离促进剂。公司建有1座处理能力为40t/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混凝气浮”,公司生****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经污水总排口****处理厂处理。 | 监测点位:生产废水污水站出口;监测因子:pH、COD、BOD5、SS、NH3-N、石油类、LAS;监测时间:2026年4月24日-25日;监测频次及周期:连续两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项目熔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采用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熔化烟气产生的氮氧化物执行“**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的浓度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燃气炉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熔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采用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点位:DA001 熔化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监测时间:2026年4月24日-25日;监测频次及周期:监测2天,3次/天 | |
| 2 | 项目压铸工序采用水溶性脱模剂,项目在每台压铸机上方设集气罩,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 | 压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 项目压铸工序采用水溶性脱模剂,项目在每台压铸机上方设集气罩,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 | 监测点位:DA003 脱模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2026年4月24日-25日;监测频次及周期:监测2天,3次/天 | |
| 3 | 项目模具线切割、电脉冲会产生颗粒物,由于模具修理量很少,切割废气产生量小,采用车间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本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厂区内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 | 项目模具线切割、电脉冲会产生颗粒物,由于模具修理量很少,切割废气产生量小,采用车间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厂区内4#厂房(熔化、压铸)外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2026年4月24日-25日;监测频次及周期:监测2天,3次/天 |
| 1 | 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监测项目:等效声级Leq(A);监测时间:2026年4月24日-25日;监测频次及周期:昼间、夜间各测量1次,监测2天,同时测量气象参数。 |
| 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炉渣、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浸渗液、钝化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现设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 | 已落实。本技改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未增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由于原料用量不变,边角料、炉渣、废包装袋、钝化废液、废脱模液产生量都未改变,与现有工程相同。本次技改主要是增加废切削液、废浸渗液、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除尘****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浸渗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浩悦****公司处置。 |
| 1 | 公司建设1个180m3事故池,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废水可以通过车间四周雨水管网进入风险事故池中,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 公司建设1个180m3事故池,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废水可以通过车间四周雨水管网进入风险事故池中,本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县局备案,备案号为02-341822-2025-166-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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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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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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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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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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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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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