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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29960J | 建设单位法人:胡伟 |
| 蔡夏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高新区维达大道1号 |
| 维达锅炉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二厂)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高新区维达大道1号 |
| 经度:113.926190 纬度: 30.8813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8 |
| **环审函〔2025〕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2996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2996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KXTM362 | 竣工时间:2026-05-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现有的1台35t/h燃煤锅炉,在原址上新增1台35t/h天然气锅炉(备用),同时对1台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现有的1台35t/h燃煤锅炉,在原址上新增1台35t/h天然气锅炉(备用),同时对1台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天然气/煤炭→锅炉燃烧→蒸汽管道→用汽点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煤炭→锅炉燃烧→蒸汽管道→用汽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控制营运期各类废气。燃煤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尾气由8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备用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尾气由8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烟尘10mg/m2、二氧化硫(SO2)35mg/m3,氮氧化物(NOx)50mg/m2);氨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相关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气有组织排放须规范设置排气筒,预留永久采样平台和采样孔。排水要求做到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脱硫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反冲洗废水进入维达厂区沉淀池进行处理;脱硫废水进入厂区内曝气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处理厂的接管协议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未做到雨污分流不得启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合理布设各生产设备,同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不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功能。规范处置各类固废。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废催化剂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依托原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具有该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规定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台账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燃煤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尾气由8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备用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尾气由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实测DA001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已落实,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反冲洗废水进入维达厂区沉淀池进行处理;脱硫废水进入厂区内曝气沉淀池进行处理。实测处理后的废****处理厂的接管协议标准。已落实,通过合理布设各生产设备,同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实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废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汇楚****公司、**省春****公司及******公司处置。 |
| 锅炉排气筒由安全法规需求,由1根80mDA001改为1根80mDA001和1根30mDA002,已由原环评单位出具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补充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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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61.3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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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81.23 | 6.36 | 290.96 | 0 | 0 | 87.59 | 6.36 | / |
| 103.58 | 3.81 | 308.07 | 0 | 0 | 107.39 | 3.81 | / |
| 5.04 | 0.636 | 14.616 | 0 | 0 | 5.676 | 0.6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项目废水主要是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脱硫废水等。 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反冲洗废水进入维达厂区沉淀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脱硫废水经厂区内曝气沉淀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项目属造纸行业的配套项目,其废水排放管理规定适用于《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的相关要求。根据《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的要求,****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除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二噁英适用于该标准相应标准限值外,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开发区**新区范围,位****处理厂污水收纳范围内,根****处理厂协商情****建设局同意,****保护局备案,项目外排废水****处理厂的前提下主要污染****处理厂的协商标准要求(即pH6~9,CODcr≤400mg/L,BOD5≤160mg/L,SS≤90mg/L,NH3-N≤20mg/L,TN≤30mg/L,TP≤2mg/L,色度低于30倍)。 | 已按要求建设 | 废水总排口★FS001中pH范围为6.8~8.0、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2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93.1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5.3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41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34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26.3mg/L、色度最大日均值为28倍,****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pH为6.0~9.0、化学需氧量≤400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60 mg/L、氨氮≤20 mg/L、悬浮物≤90 mg/L、总磷≤2 mg/L、总氮≤30 mg/L、色度≤30倍)。 |
| 1 |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 燃煤锅炉燃烧废气经“SNCR+S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8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尾气由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项目运营期主要包括50t/h燃煤锅炉和35t/h燃气锅炉。锅炉废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号)中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产生的氨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按要求建设 | DA001锅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2.9 mg/m3、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为21 mg/m3、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22 mg/m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折算浓度为0.00391 mg/m3、氨最大折算浓度为2.81 mg/m3、烟气黑度最大值为<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4)中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10 mg/m3、二氧化硫≤35 mg/m3、氮氧化物≤50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 mg/m3、氨≤2.28 mg/m3、烟气黑度≤1级)。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97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1 |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设备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该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按要求建设 |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范围为54.5~59.5 dB(A)、夜间范围为45.9~50.9 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 1 | 规范处置各类固废。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废催化剂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依托原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具有该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规定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台账管理。 | 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废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汇楚****公司、**省春****公司及******公司处置。 |
| 公辅公程及储运工程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辅公程及储运工程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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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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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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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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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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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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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