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移动****公司明秀西路生产运营综合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GKZB202********003-0001 |
中国移动****公司明秀西路生产运营综合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工程量清单及开标时间等内容更正公告(二)标书代写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公司明秀西路生产运营综合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四、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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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
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相关内容 |
原系统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相关内容作废,以本次上传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下载。 |
| 2 |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共92650.00(含税)元,作为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共59483.29(含税)元,作为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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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2.0分】” |
□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权重计入投标人最终得分。 √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70%(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3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复核。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各市查询地址)中查询。 |
√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权重计入投标人最终得分。 □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70%(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3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复核。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各市查询地址)中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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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5.1项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0月16日8时30 分。标书代写 |
注: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桂春路2号
联系人:林晓
电话:0771-****0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龙路2号**能源大厦11楼
联系人:易小娟
电话:0771-****22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