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28-09-30
2026年******校区和**校区在职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项目编号:****)变更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校区和**校区在职教职员工健康体检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0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变更内容:
将
| 2 |
应急服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处理紧急方案(防止踩踏、处理晕血摔倒等)、在体检现场过程中医疗应急事件、设备故障、人员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长等可能引发的问题和突发、意外事故等、疑问结果处理等应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完整详实、对应急服务需求理解透彻,响应全面,可行性高,具备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创新,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与项目实际需要贴合,逻辑清晰,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10分; 2.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完整、对应急服务需求理解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 3.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各项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具备可行性,但缺乏亮点,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4分; 4.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措施关键内容缺失,或未与本项目具体需求结合,不符合采购实际,或大量内容与本次服务需求无关;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无法实现服务效果,得1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0 |
| 3 |
检后特殊问题处理 |
供应商对检后出现特殊或重大健****服务所需设备及服务保障情况: 1、能够提供PET-CT 检查的,得3分; 2、能够提供PET-MR 检查的,得3分; 3、能够提供DSA介入检查治疗的,得 3 分; 4、能够提供SPECT-CT 检查的,得3分。 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上述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12 |
| 4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服务人员中,副主任(或以上)职称医生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6分。 注:投入本次服务的上述人员需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响应截止当月不计算)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地点需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地点一致,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应与采购人体检套餐项目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外科、内科、妇产科、医学影像、放射治疗专业技术类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服务人员中,获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职称(或以上)级别的主管护师、技师每提供1名得0.4分,最高得4分。 注:投入本次服务的上述人员需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响应截止当月不计算)社保缴纳证明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所列专业应与采购人体检套餐项目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放射医学技术、输血技术专业技术类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
10 |
| 5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
对响应供应商拟投入体检的仪器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CT机:供应商每投入1台CT设备得1分,设备排数达到256排(不含)以上的,每台加3分,本项最高得8分; 2.彩色B超设备:具有彩色B超机5台以上得1分,每增加1台加0.5分,最高得3分; 3.核磁共振设备:供应商每投入1台得1分,最高3分; 4.血液细胞分析仪,X线机(DR),心电图仪,每提供1项设备得0.2分,最高得2分。 注:①供应商购买仪器的:须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评委无法认定的,对应不得分。②供应商租赁仪器: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内任一个月的租赁费发票作为证明。若租赁期限不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要提供承诺函,承诺租赁期限到期后,应继续合法提供不低于响应文件中的仪器规模(包括种类及对应数量等)投入到本项目。③CT设备须提供设备参数说明且能够证明设备排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16 |
| 6 |
增值服务情况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个性服务)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有针对性,可行性高,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3分; 2、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具备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1分; 3.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 |
3 |
| 7 |
健康档案管理 |
磋商小组针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报告信息化反馈方式进行评审: 1.健康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可出具电子化和纸质版体检报告,并可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电子途径在线查询个人体检报告的,得3分; 2.可出具电子化和纸质版体检报告,但电子体检报告不能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获取的,得2分; 3.只可出具电子化或纸质版其中一种体检报告的,得1分; 4.不提供电子化或纸质版体检报告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查询等电子途径截图页面或其余能体现体检报告呈现方式的图片/相片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3 |
| 8 |
交通便利性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交通便捷性等情况综合评审: 1.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为0-500(含)米之间得3分; 2.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为500(不含)-800(含)米之间得2分; 3.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为800(不含)-1000(含)米之间得1分; 4.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超出1000米的不得分。 注:提供公交站或地铁的站牌照片及相关距离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不得分。 |
3 |
修改为:
| 2 |
应急服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处理紧急方案(防止踩踏、处理晕血摔倒等)、在体检现场过程中医疗应急事件、设备故障、人员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长等可能引发的问题和突发、意外事故等、疑问结果处理等应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完整详实、对应急服务需求理解透彻,响应全面,可行性高,具备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创新,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与项目实际需要贴合,逻辑清晰,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12分; 2.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完整、对应急服务需求理解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实现服务效果,得8分; 3.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各项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具备可行性,但缺乏亮点,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4分; 4.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治疗处理、疑问结果处理方案等措施关键内容缺失,或未与本项目具体需求结合,不符合采购实际,或大量内容与本次服务需求无关;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无法实现服务效果,得1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2 |
| 3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服务人员中,副主任(或以上)职称医生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6分。 注:投入本次服务的上述人员需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响应截止当月不计算)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地点需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地点一致,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应与采购人体检套餐项目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外科、内科、妇产科、医学影像、放射治疗专业技术类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服务人员中,获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职称(或以上)级别的主管护师、技师每提供1名得0.6分,最高得6分。 注:投入本次服务的上述人员需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响应截止当月不计算)社保缴纳证明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所列专业应与采购人体检套餐项目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放射医学技术、输血技术专业技术类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
12 |
| 4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
对响应供应商拟投入体检的仪器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CT机:供应商每投入1台CT设备得2分,设备排数达到256排(不含)以上的,每台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彩色B超设备:具有彩色B超机5台以上得1分,每增加1台加0.5分,最高得3分; 3.核磁共振设备:供应商每投入1台得1分,最高3分; 4.血液细胞分析仪,X线机(DR),心电图仪,每提供1项设备得0.2分,最高得2分。 注:①供应商购买仪器的:须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评委无法认定的,对应不得分。②供应商租赁仪器: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内任一个月的租赁费发票作为证明。若租赁期限不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要提供承诺函,承诺租赁期限到期后,应继续合法提供不低于响应文件中的仪器规模(包括种类及对应数量等)投入到本项目。③CT设备须提供设备参数说明且能够证明设备排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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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情况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个性服务)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有针对性,可行性高,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5分; 2、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具备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2分; 3.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 6 |
健康档案管理 |
磋商小组针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报告信息化反馈方式进行评审: 1.健康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可出具电子化和纸质版体检报告,并可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电子途径在线查询个人体检报告的,得5分; 2.可出具电子化和纸质版体检报告,但电子体检报告不能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获取的,得3分; 3.只可出具电子化或纸质版其中一种体检报告的,得1分; 4.不提供电子化或纸质版体检报告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查询等电子途径截图页面或其余能体现体检报告呈现方式的图片/相片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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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便利性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交通便捷性等情况综合评审: 1.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为0-500(含)米之间得5分; 2.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为500(不含)-800(含)米之间得3分; 3.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为800(不含)-1000(含)米之间得1分; 4.体检场所所处位置与公交站或地铁站的测算距离超出1000米的不得分。 注:提供公交站或地铁的站牌照片及相关距离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不得分。 |
5 |
变更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公告与变更公告有不相符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龙洞迎福路52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0-****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赖颖霖、刘金、020-****073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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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