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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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16:02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凉山州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系统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集团****公司****公司

地 址:**省凉山州**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

法定代表人:王俊

被投诉人1:凉山****体育局

地址:**省**市风情园路4号

被投诉人2:凉**南联****公司

地址:**省****市**市大石坂路东段3号6层

中标供应商:****

地址:北****开发区中和街1号

四、基本情况

投****集团****公司****公司不服代理机构凉**南联****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就凉山州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系统服务(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后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对实施方案、维保服务方案两项主观评分存在评审尺度不统一,对投诉人不合理压低分数;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回避核心诉求,仅以“专家独立专业判断”为由驳回,未依法核查打分原始台账,评审过程存在公正性瑕疵。

投诉事项2:本项目以主观评分分差促成大幅高价中标;被投诉人答复称“仅报价高不能推定资金浪费”,但未举证证明中标人在实施方案、维保服务方案具备实质性、可验证的显著优势,****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效益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其他投诉事项。

****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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