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朴顺堂中药材初加工共享车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朴顺堂中药材初加工共享车间项目
3.招 标 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998389.44元(含工程暂列金额9770.48元)。
三、项目简介:朴顺堂中药材初加工共享车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四、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省境外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川备案登记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证书;
3.项目经理具备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工程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东原**6号楼商铺201-204)获取。
2.磋商文件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市**区东原**6号楼商铺201-204),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时间)在****(**市**区东原**6号楼商铺201-204)开标室开启。标书代写
九、本采购邀请在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锁江羌族乡**村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81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原**6号楼商铺201-20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