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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人地址:**区江桥镇华江路895号2幢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之瑜 | ||||||||||||||||
| 139****3594 | |||||||||||||||||
| 金园一路(爱特路-鹤旋路)道路**工程道路临时保通工程 | 建设地点:**区江桥镇(道路名称:金园一路(爱特路-鹤旋路) 起:爱特路 止:鹤旋路) | ||||||||||||||||
| 金园一路(爱特路-鹤旋路)道路**工程道路临时保通工程(具体见附件施工界面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全部内容:涉及区域(红线内、红线外)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人行道、绿化带、雨水管道、路灯和交通标志、立杆(含基础)、**架、支架、灯具与LED信息屏(含管线及控制设施)、临时划线、支架、隔离护栏、反光柱等临时设施的利旧改造、**及拆除清理与回收,包含一切相关工作内容(如拆除的废料及余土弃置、灯具电源及信号系统等等;如基础开挖、余土弃置、交通信号接入交通管理系统等等),确保系统工程能正常运作的一切相关工作及费用;****管理部门审批的《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意见书》进行方案深化,并确保所****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施工**行地下管线(水、电、气、通讯等)探测与保护方案的落实;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工作;因本工程涉及的交管、城管、渣土办、****政府部门要求审批和办理各种证件的一切手续及费用,****政府部门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配合合同备案、报监、报验等),编制竣工资料;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施工措施。 | |||||||||||||||||
| 11734.230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19.0353 | ||||||||||||||||
| 5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注册于投标人且有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建项目。 | |||||||||||||||||
| 现场报名获取或网上报名获取(将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核验,发送后请电话告知,缴费完成核验通过即完成报名手续。因字数限制,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备注。 | |||||||||||||||||
| 2026-10-08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10-29 14:00:00 | ||||||||||||||||
| 现场报名获取或网上报名获取(将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核验,发送后请电话告知,缴费完成核验通过即完成报名手续。 提供如下资料获得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上述原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 |||||||||||||||||
| 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A座502室标书代写 | |||||||||||||||||
| 2026-10-29 14:00:00 | |||||||||||||||||
| **市**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A座502室 | |||||||||||||||||
| 综合评估法 | |||||||||||||||||
|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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