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30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6-09-30 | |||
| 发布机构 | ****审批局 | 文号 | |||
| 主题词 | 体裁 | ||||
夏审管函〔2026〕141号
关于泗交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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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泗交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申请报告》(夏水〔2026〕55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址:**省**市**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 8.16km。(2)堤防工程。**堤防9.15km,旧堤加高1.04km,旧堤加固3.38km。(3)护岸工程。**护岸1.91km。(4)支流整治工程。支流整治2条,总长2.77km,**堤防 1.49km,旧堤加高0.18km,旧堤加固1.04km。(5)支沟口防护工程。支沟口防护4处,**护岸总长1.76km。(6)跨河建筑物整治工程。恢复漫水桥2座,**漫水桥7座。本工程河道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河道疏浚工程、堤防工程(**堤防、旧堤加高、旧堤加固)、护岸工程、支流整治工程、支沟口防护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等。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估算总投资8723.84万元。工程部分投资8064.0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069.03元,临时工程236.74万元,独立费用706.46万元,基本预备费1051.8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05.8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94.2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9.73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九、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