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2026****公司**复烤厂除尘房设备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公司**复烤厂除尘房设备改造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评审地点:**中招联合(**市郑东新区黄**路****书店广场B座)5层2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本项目于2026年9月29日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000.00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4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第二中标候选人:**迪斯****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000.00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4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000.00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4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五、公示的媒体及公示时间
1、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内网发布。
2、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兴中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5-****3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翠竹街1****基地95号楼
联系人:朱娜娜、宋泽鎔(130****2271、192****6721)
电话:0371-****2155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公司规范办
电话:0374-****331
发布时间: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