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体育场北侧020701宗地项目开发代建及代销服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体育场北侧020701宗地项目开发代建及代销服务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繁阳镇春谷路34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0553-****96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芜****协会四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俞力强、夏余 180****3195、181****919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市政务文化新区东流路西999号 | |
| 投标报价(元/%) | 代建管理费率:2.50%;营销推广费:****0000.00元(据实结算);代销服务费:****00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徐旺炉 | |
| 证书编号:934********02074526 |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 服务期 | 代建管理期限:总周期暂定为36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项目前期6个月,建设周期30个月,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项目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招标人确认,并按经招标人批准的计划周期进行执行、考核。 代销营销管理期限:33个月,销售服务期为项目首次开盘前3个月开始计算至服务期满33个月,开盘条件按照“****建设部、自然**部、****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建房规〔2026〕3号”执行,销售服务期满,库存房源去化率未达到90%,在保持前期同等标准下(营销人员数量不得减少,从业经验及素质不得降低),服务期**6个月(不再支付费用),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费及服务周期另行协商。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资格业绩:《**合信新****公司与****关于****路二期A地块之委托开发建设合同》、《**合信新****公司与****关于****路二期A地块之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合同》 2.得分业绩:**铖****公司与****公司关于雅塘项目之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合同,鼎邦家和园二期,赭山隐秀小区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建管(上****公司 |
| 地址 | **市**区**路388弄6号10-04室 | |
| 投标报价(元/%) | 代建管理费率:2.25%;营销推广费:****0000.00元(据实结算);代销服务费:****00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王珑 | |
| 证书编号:243********2240185 |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 服务期 | 代建管理期限:总周期暂定为36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项目前期6个月,建设周期30个月,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项目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招标人确认,并按经招标人批准的计划周期进行执行、考核。 代销营销管理期限:33个月,销售服务期为项目首次开盘前3个月开始计算至服务期满33个月,开盘条件按照“****建设部、自然**部、****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建房规〔2026〕3号”执行,销售服务期满,库存房源去化率未达到90%,在保持前期同等标准下(营销人员数量不得减少,从业经验及素质不得降低),服务期**6个月(不再支付费用),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费及服务周期另行协商。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资格业绩:******公司签约**省****庙镇梅花村地块及南庙镇明月大道以东、中梅路以北地块的代建代销合同 2.得分业绩:**市迎宾东道小魏家营项目,**市**海润华城项目,****广场西北侧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蓝城颐乐置业****公司 |
| 地址 | **省**市钱塘区****中心3幢1702室 | |
| 投标报价(元/%) | 代建管理费率:2.49%;营销推广费:****0000.00元(据实结算);代销服务费:****00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周晔晗 | |
| 证书编号:无 | ||
| 证书名称:无 | ||
| 服务期 | 代建管理期限:总周期暂定为36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项目前期6个月,建设周期30个月,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项目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招标人确认,并按经招标人批准的计划周期进行执行、考核。 代销营销管理期限:33个月,销售服务期为项目首次开盘前3个月开始计算至服务期满33个月,开盘条件按照“****建设部、自然**部、****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建房规〔2026〕3号”执行,销售服务期满,库存房源去化率未达到90%,在保持前期同等标准下(营销人员数量不得减少,从业经验及素质不得降低),服务期**6个月(不再支付费用),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费及服务周期另行协商。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资格业绩:**市**县LJ202423号地块策划、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管理、运营管理、销售代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2.得分业绩: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