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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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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23(甬莞)高速公路**段及S10(**绕城)北线二期(2026-2031年)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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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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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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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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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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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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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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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甬江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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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南白象街道104国道南白象段399****中心12幢901室第7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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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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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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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7-****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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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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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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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23(甬莞)高速公路**段及S10(**绕城)北线二期(2026-2031年)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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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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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6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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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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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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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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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款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补充“(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原招标文件第61页“注:1.投标人的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文件,联合体成员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工程相应的业绩来认定。如联合体成员均参与某项专业工程,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修改为“注:1.投标人的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文件,联合体成员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应的业绩来认定”。 3.原招标文件第157页“19.3.2项细化为:公路养护内容采取一年一验收,其中2026年10月-12月按一次验收”修改为“19.3.2项细化为:公路养护内容采取一年一验收,其中2026年11月-12月按一次验收”。 4.原上传的招标文件另册资料其他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废,补充新上传附件“工程量清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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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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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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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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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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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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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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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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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6: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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