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政务信息及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9 月 30 日 |
| 标 题: | 关于规范清理不合规私募投资基金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9 月 30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规范清理不合规私募投资基金机构的公告 | ||
关于规范清理不合规私募投资基金机构的公告
关于规范清理不合规私募投资基金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清理辖区内不合规私募基金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公告所称不合规私募基金机构,是指在本辖区内登记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相关字样,但未在中****协会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或虽已办理登记备案但不符合监管要求、长期未实际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名单内机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区登记注册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名称变更登记,删除与“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相关的字样,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二)规范业务经营。变更后的机构不得再以“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不得以“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对外宣传、募集资金或管理基金产品。
三、规范清理措施
对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办理经营范围或名称变更登记,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合规私募投资基金机构,根据国办函〔2026〕54号文件规定,由注册地所在登记注册部门通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的方式进行规范清理,相关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机构在公告期内,及时到**区登记注册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
(二)相关机构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区金融部门或登记注册部门咨询。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不合规私募投资基金机构仍在违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可向**区金融部门举报。
****中心联系人:宋飞飞 联系电话:****192
****服务局联系人:王志宁 联系电话:****459
****执法局联系人:张瑶 联系电话:****331
特此公告。
附件:涉“私募基金”等相关字样企业名单
****中心 ****服务局 ****执法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涉“私募基金”等相关字样企业名单
1.明翼****公司
2.亚太资产****公司
3.中****投**心(有限合伙)
4.缔安资本****公司
5.**潍联****公司
6.****公司
7.隋唐股权****公司
8.******公司
9.******公司
10.****公司
11.******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