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省**市**县林业经济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 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3 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01 00:00:00 至 2026-10-13 23:59:59 (**时间,下同)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1 09:30:00 ,地点为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暗标,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张聪莹 ,联系电话:191****342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曹明强 ,联系电话:0310-****299。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191****3421
电子邮箱: /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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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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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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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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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林业经济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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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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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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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省**市**县**路西段南侧 | 地址:****开发区新园街3号院 |
| / | 邮编:/ |
| 张聪莹 | 项目负责人:曹明强 |
| 191****3421 |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0-****299 |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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