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秀洲区第十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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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第十一届社会组织

慈善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居民的作用,推动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决定开展**区第十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和奖项设置

本次慈善公益创投大赛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慈善资金,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创投大赛择优选取10个项目资助,设一等奖1名,资助9万元;二等奖3名,各资助7万元;三等奖6名,各资助5万元。

二、项目征集范围和标准

本次慈善公益创投大赛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区社会组织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包括:

****社区治理类。引导居民、****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和解决,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

(二)社工服务类。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服务。

(三)救助帮困类。以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低收入群体为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生活救助、能力提升、技术支持等服务,帮助他们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社会福利类。以满足老年人、残疾人、新居民、青少年和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的服务需求,为本地或“山海协作”结对地区特殊关爱群众提供社会照顾、精神慰藉、康复训练、生活帮扶等服务。

(五)**建设类。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建设,参与社会救援、群防群治、应急救援等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

(六)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如开展慈善公益文化推广、两企三新关爱、乡村**、社会组织长三角一体化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同时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针对性:项目设计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主要内容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受益群体、准确的定位。

2.区域性:①本地服务项目所服务的群众必须居住在**区域内,原则上覆盖一个镇(街道)同类困境群体;人数较多未能全覆盖的,应实现同类服****社区)的全覆盖。②“山海协作”结对地区项目服务地为**市**县,原则上覆盖一个镇(街道)同类困境群体;人数较多未能全覆盖的,应实现同类服****社区)的全覆盖。

3.科学性:****政府相关政策导向,活动设计科学,资**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

4.普及性:项目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机制和公益理念,具有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性。

5.有效性:建立一人(户)一档,服务对象通过项目能得到有效改变和提升,并形成个案材料。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民政局登记满一年(登记日期到项目征集公告之日止起算),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慈善组织已履行年报义务),若成立时间不足两年,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行为,或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坚持非营利性,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3.有公益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一家社会组织或同一法人单位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个区级公益创投项目。

(二)申报材料

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提交):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9月30日-10月12日)

**区社会组****民政局网站(http://www.****.cn/col/col****405617/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下载《关于开展**区第十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填报申报材料,并于10月12日17: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科(**区秀湖路725号西侧高楼4楼415办公室,电话:****0284;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邮箱:****@163.com),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逾期或资料不全、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10月)

1.项目初审(10月中旬)。由区民****小组,申报单位对申报主体资质及所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现场演示得分和申报机构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0个项目上台比赛。****民政局网站上公示。

2.创投比赛(10月中下旬)。组建评审团,评审团由专家组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每个参赛单位通过PPT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演示,由评委现场评定,按得分顺序评定奖项。

3.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民政局网站上公示。

(三)项目优化和签订协议(10月下旬)

1.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民政局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更加科学。

2.签订协议。区民政局与慈善公益创投大赛获选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服务对象、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2026年11月至2027年9月)

1.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有序推进实施项目,****民政局提交中期报告及结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自我评估等。

2.在项目协议约定的目标、产出和绩效不变的前提下,项目承接单位因实际情况确需对项目实施方法、实施地域、资**排、受益人群等进行一定变更的,****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局同意后,方可变更,但项目周期内变更调整不超过1次。

3.项目资金原则上按4:3:3的比例分三次拨付。资助协议签署后,拨付资助总额的4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支付30%;项目完成后,受助组织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资金使用报告,通过终期评估后,拨付其余的30%。对终期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资金并取消下两个年度区级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资格。

4.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专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五、监督机制

1.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得奖项。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获选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获选项目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民政局提出;****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4.获选项目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附件1:**区第十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2:**区第十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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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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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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