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9-30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与评标办法的社保要求修改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公司)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