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市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KH(ZFCG)-****03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原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电子标服务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时间)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30分(**时间)
现更正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时间)
2、开标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6 日09 时 00分(**时间)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16日 09 时30分(**时间)
(2)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 |
技术评价项A1 (100分) |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0分 |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计10分; |
| 电池箱能量密度招标要求 |
8 |
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要求≥155wh/kg。 (1)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156wh/kg~159wh/kg,得2分; (2)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160wh/kg~169wh/kg,得5分; (3)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170wh/kg以上,得8分; |
||
| 电芯容量招标要求 |
6 |
TEG6801BEV18(车长8.01米)招标电池电芯容量要求大于或等于202Ah。投标人提供的电池产品每高于基础数10Ah(整数)加2分,最多加6分。 提供电池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
| 6 |
TEG6105BEVO1(车长10.5米)招标电池电芯容量要求大于或等于271Ah。投标人提供的电池产品每高于基础数10Ah(整数)加2分,最多加6分。 提供电池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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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从以下4个维度评审,每项5分: 注:满分20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5分; 每项方案中有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设计方案 |
1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现有车型编制的电池组及相关组件改造设计方案,从以下6个维度评审,每项3分: 注:满分18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3分; 每项方案中有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或者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等,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
| 售后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方案,从以下3个维度评审,每项4分: (1)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电池,高、低压盒,高、低压线束) (2)维护(电池、电池控制系统) (3)保养服务(含定期电池仓、动力电池、高低压控制盒除尘,线束紧固) 注:满分12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4分; 每项方案中有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或者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等,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
| 应急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从以下5个维度评审,每项4分: 注:满分20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4分; 每项方案中有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或者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等,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
| 2 |
商务评价项A2 (100分) |
类似业绩 |
40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类似业绩(客车动力电池更换),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计20分,本项最多计40分。 (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项目团队 |
30分 |
项目团队(30分) (1)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低压电工作业”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20 分。 (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人员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类别为“高压电工作业”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人员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类别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上述评分项(1)、(2)、(3)中多项证书的,按一人一证仅参与其中一项计分。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6年3月(含)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响应承诺 |
10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响应机制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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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服务与质保承诺 |
20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基础上,提供以下增值服务的,每项10分,最多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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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价格评价项A3 (10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 注:评标评委会应当在符合性审查完成后,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按以下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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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采购 加分 (A优先采购加分) |
价格评价项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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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评价项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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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评价项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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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A2+A3+A优先采购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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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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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技术评价项A1 (100分) |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0分 |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计10分; |
| 电池箱能量密度招标要求 |
20 |
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要求≥155wh/kg。 (1)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156wh/kg~159wh/kg,得8分; (2)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160wh/kg~169wh/kg,得14分; (3)招标电池箱能量密度170wh/kg以上,得20分; |
||
| 电芯容量招标要求 |
12 |
TEG6801BEV18(车长8.01米)招标电池电芯容量要求大于或等于202Ah。投标人提供的电池产品每高于基础数10Ah(整数)加4分,最多加12分。 提供电池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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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TEG6105BEVO1(车长10.5米)招标电池电芯容量要求大于或等于271Ah。投标人提供的电池产品每高于基础数10Ah(整数)加4分,最多加12分。 提供电池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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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从以下4个维度评审,每项3分: 注:满分12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3分; 每项方案中有错误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错误处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②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 ③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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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现有车型编制的电池组及相关组件改造设计方案,从以下6个维度评审,每项2分: 注:满分12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2分; 每项方案中有错误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错误处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②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 ③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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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方案,从以下3个维度评审,每项4分: (1)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电池,高、低压盒,高、低压线束) (2)维护(电池、电池控制系统) (3)保养服务(含定期电池仓、动力电池、高低压控制盒除尘,线束紧固) 注:满分12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4分; 每项方案中有错误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错误处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②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 ③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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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从以下5个维度评审,每项2分: 注:满分10分,每缺漏一项则每项扣2分; 每项方案中有错误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错误处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②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 ③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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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商务评价项A2 (100分) |
类似业绩 |
40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类似业绩(客车动力电池更换),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计20分,本项最多计40分。 (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项目团队 |
20分 |
项目团队(20分) (2)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低压电工作业”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项目团队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6年3月(含)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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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响应承诺 |
20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响应机制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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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服务与质保承诺 |
20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基础上,提供以下增值服务的,每项10分,最多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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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价格评价项A3 (10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 注:评标评委会应当在符合性审查完成后,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按以下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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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采购 加分 (A优先采购加分) |
价格评价项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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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评价项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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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评价项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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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A2+A3+A优先采购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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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4点特殊技术要求中(7)生产日期: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电池系统包括电芯、线束、高压盒控制盒)必须为2026年1月1日后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电芯、Pack组装、电池包强检报****公司生产。电池到货必须随电池合格证,完工后提供电池厂家质保函,并能正常申请国家相关补贴。
现更正为:(7)★生产日期: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电池系统包括电芯、线束、高压盒控制盒)必须为2026年1月1日后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电芯、Pack组装、电池包强检报****公司生产。电池到货必须随电池合格证,同时提供电池厂家质保函,并能正常申请国家相关补贴。
(4)增加合同专用条款:明确乙方所供动力电池必须为全新磷酸铁锂产品,严禁梯次电芯、翻新、降级产品;交付验收时需提供电池溯源编码、产品检测报告;落实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溯源,提交合规处置方案;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拒绝履行质保、技术支持义务,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采购人有权在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5)增加:****原有车辆安装悬挂灭火器技术参数(本参数表仅供参考,投标时提供等于或大于本参数的产品)
变更更正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 **市锑都中路37号
(3)联系人: 李解军
(4)电 话:153****5599
(5)邮 编:41770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区吉星南路与株山街和睦家园1栋1楼1一6号门面
(3)联系人:李彪、肖建容、吴小立
(4)电 话:150****6780
(5)邮 编:0738-****629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交易中心
(2)联系人:金润软件
(3)电话:400-****-9966
(4)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