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引入社会**方****公司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
(1)采购项目名称:引入社会**方****公司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 元
|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 引入一家具备相应资质、资金实力、运营能力及行业**的社会**方,与采购人共同出资****公司,共同开展建设工程施工、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等建设工程业务。 |
1(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②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②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信用记录要求:
①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网站的信用公示查询中没有被列入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公示查询中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供应商在“信用**”网站的信用公示查询中没有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注:提供上述①-④点所列网站的相关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采购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4)供应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以下任意一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类、B类、C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名项目经理以及一名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1、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信安五路2****中心商业办公楼1009办公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登记购买。
4、售价:300元。
注:供应商参与现场报名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需委托)。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时00分(**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天)标书代写
2、地点:****交易中心6楼615室(**市**区**三路24号)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体:、****官网。
名称:****
地址:四****居委会天音路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8-****923
名称:****
地址:**市**区信安五路2****中心商业办公楼1009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8-****126
发布人:****
日期: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