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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2026年9月30日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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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5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7007 通讯地址:****中心(**市**谭家**路2号)附楼四楼G408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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