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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公司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调整)的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维林北路与纬十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调整理由
因**住宅层高规范调整为不低于3m,为保障规划方案与施工图一致、项目顺利推进,现申请对项目相关内容变更调整,调整后总平布置保持不变。
三、主要调整内容
1、10#楼由原层高2.95m调整为3m,层数由33F调整为32F,总高层由99.25m调整为97.85m,因层数变化,微调优化外立面效果。10#楼总建筑面积和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6641.52㎡改为16140.07㎡。
2、7#楼优化北面次入口效果,去掉次入口门头造型。一、二层平面及立面相应微调。
3、总平相关经济指标对应调整,其中住宅计容面积减少501.45㎡,总不计容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同步减少501.45㎡,容积率减少0.01,户数减少4户,居住人数减少16人,机动车位减少4个,非机动车位减少10个。
其它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72-****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附件3 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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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