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作出的节能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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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关于大澳智能****公司机器人核心部件电机智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经发数〔2026〕173号
2026年9月30日
常经发数〔2026〕173号 ****管委会关于大澳智能****公司机器人核心部件电机智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大澳智能****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大澳智能****公司机器人核心部件电机智造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为**项目(项目代码:****,行业代码:C3813 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项目总投资为10亿元,****经济开发区勤新路东侧、**二**侧地块。项目新增用地38914m2,**车间等总建筑面积约97969.09m2,购置双工位绕线机、连续滚漆机、注塑机等设备89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各类电机共430万台的规模。
我委委托****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发改委 2025 年第31号令)、《**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发改〔2026〕75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力1588.77万千瓦时、天然气31975 m3、柴油5.01t、新水24418 t。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97.40吨标煤(当量值)、4039.69吨标煤(等价值),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1411.62吨标煤(当量值)、2838.50吨标煤(等价值)。项目建成后全厂碳排放量为9334.31tCO2。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2619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化石能源消费强度为0.1842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三、项目电机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 0.4645kgce/台,优于大澳近两年年均电机单位产品能耗0.4980kgce/台,优于**海立冷暖科技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中电机单位产品能耗0.48kgce/台,项目能效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均采用先进设备,配套的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设计合理,相关设施的能效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选用的变压器、电机达到二级能效水平,选用的LED 照明灯具达到一级能效水平;拟购置的空压机、冷却塔、循环水泵、风机应选用2 级及以上能效产品。项目未采用淘汰落后设备,符合当前节能工作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要求,并根据项目评审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加以改进:
1、优化余热回收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2、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运行管理,提升设备运行效率。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建设方案、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节能技术采用情况、能耗替代方案、相关承诺落实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经论证对于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用能工艺、设备及用能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大澳智能****公司评审意见》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抄送:****政府、经济发展局。
**** 2026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