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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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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古政文[2026]172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6年10月1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10月28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6年10月23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11月2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15时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交付时间: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不包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契税纳税义务时间为土地合同签订当日,由受让人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其他税费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负责缴交。(请研究确定土地价款缴交的具体时间及方式) (二)出让宗地交付时间:在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县自****中心****政府共同负责将出让宗地交付使用。 (三)出让项目开发时间:受让人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受让人须对宗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充分踏勘,宗地及地上建筑物一经交付,即视为受让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交付之日起,出让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该宗地南侧有1栋多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703.21平方米,经鉴定,该建筑物安全鉴定等级为B级,具备保留使用基础;消防鉴**果为不合格,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需整改可具备。该建筑物随本宗地一同出让,由受让人自行选择拆除重建或保留使用。若保留使用,已有建筑物不得加层,需由受让人开展消防整改并按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核实、竣工验收手续,达到安全、消防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办理产权登记。若拆除建筑物,由受让人负责自行拆除,拆除后**的,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宗地建成后需整体自持,不可分割转让、分割销售。 (七)出让宗地用地红线内所需配套的公**市政设施、绿化、道路、人行道、水、电及其他基础设施,按照规划要求由受让人统一负责建设,就近接入用地红线外的市政水、电、污水管线等设施配套接口。 (八)受让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出让宗地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灾防患等工作。如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受让人应按规定对出让宗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严格按照评估报告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患工作。 |
******局 二〇二六 年 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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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表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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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
古国土让〔2026〕8号 |
**县泮洋乡**村 |
23324 |
餐饮用地:面积 5831平方米、出让年限 40年; 旅馆用地:面积 5831平方米、出让年限 40年; 娱乐用地:面积 5831平方米、出让年限 40年; 其他商服用地:面积 5831平方米、出让年限 40年; |
0.6<容积率≤1.2 |
≤5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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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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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关于**县泮洋乡2026-4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6〕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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