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恒大御景湾29幢21层2111号
成交金额:壹万玖仟贰佰壹拾柒元捌角(小写:19217.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档案接收、档案整理、目录录入、档案还原装订、数据质检、档案入库归还、数据备份等工作。全过程严格保障档案实体安全与档案信息安全保密; 服务要求:本项目全部工作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档案与保密标准,保障档案实体完好无损、目录数据准确规范、交付成果完整可用,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偿返工,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或泄密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本项目意向合同期3年,实行年度考核续约模式。每年校方对供应商年度履约情况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立即终止,不再予以续约。每年度合同签订生效后 2 个月内须完成对应年度全部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兴响、卢兴兵、翁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中市街道丽景苑综合大楼1810室,联系电话:0564-****332。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皖西路171号
联系方式:0564-****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12****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方式:056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332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