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东峤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前沁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省****公司 、****公司、****公司3家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市**区东峤镇;
2) 工程建设规模:人民币约191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非被邀请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6年9月30日****人民政府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以现金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莆****人民政府会议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009号
电话:138****319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霞林街道壶**路572弄1号9梯214室
电话:0594-****989
联系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