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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称:深****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2574X3
住所(地址):**市宝****社区燕罗路2号C座506
本机关于2026年6月11日对“2018年**市**区45****服务中心货物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公司在项目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和个人住址邮寄《行政处罚告知书》(韶浈财罚告〔2026〕2号),寄往公司注册地址邮件被拒收退回,寄往个人住址邮件无法确认为本人签收,****公司法人无法获取有效送达途径。现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收到本告知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韶浈财罚告〔2026〕2号)
联系人:张君
联系电话:0751-****342
单位地址:**市园前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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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