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永**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备七标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
废标原因:
****委托****就**永**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备七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已完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验,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二)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委员会开展复核。
****委员会复核,****一中标候选人**恒****公司投标文件中绿化洒水车罐体容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依据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技术参数为招标人最低技术标准,允许投标人正偏离”要求,其投标参数存在负偏离,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此标段予以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永**杨和大街
联系人:何亮霞
电话:0951-****42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东街650号隆鑫苑A3号楼102室
联系人:王飞彪
电话:152****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