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纸箱、纸板运输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纸箱、纸板运输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20
二、更正信息
1、原“报价部分”评分
| F3.报价部分(70分) |
投标报价 |
70分 |
报价部分总分为70分,各明细项满分值按《购标的一览表》中参与价格评审的明细项数量(21项)平均分摊: 3.3333=70分/21 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次低报价(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3333分 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3333分 投标人报价总得分=各明细项报价得分之和 注: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更改报价评分
| F3.报价部分(70分) |
投标报价 |
70分 |
投标人按附件报价表填报价格。报价表中每项/每行的承运数量均按 1 填写,不得调整。 表中“单价”为含税单价,由投标人自主填报;每行“总报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报价 = 含税单价 × 数量(数量为1) 即:总报价 = 含税单价。 本项目价格评审以投标人填报的含税总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无需填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报价,不以此作为评审依据。 评标基准价 A: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按含税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后,取次低价(即倒数第二低的有效含税总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A。 报价部分得分 BF 按以下公式计算,满分为70分: BF = 70 (|投标人含税总报价 A| / A)×70×Q 其中: (1)投标人含税总报价高于 A 的,Q = 2; (2)投标人含税总报价低于 A 的,Q = 1。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若计算后 BF 小于0的,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关规则处理(如未另有约定,可按0分或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12日9:00”更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16日9:00”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12日 9:00”更正为“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16日 9:00”标书代写
4、删除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开标(报价)一览表标书代写
5、原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二、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更正如下
二、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纸箱、纸板运输服务项目
采购包: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运抵地点 |
服务内容 |
车型 |
承运数量 |
投标单价(含税) |
合计(元) |
| 1 |
******公司 |
三层烟箱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三层回收箱 |
||||||
| 七层烟丝箱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七层烟丝箱 |
拖头车 |
1 |
元/个 |
元/车 |
||
| 炸药箱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公司****公司) |
三层回收箱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三层纸板 |
||||||
| 载托盘并装车 |
拖头车 |
1 |
元/个 |
|||
| ****公司 |
七层片烟箱(含垫片)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七层片烟箱(含垫片) |
拖头车 |
1 |
元/个 |
元/车 |
||
| **** (约200公里) |
七层纸板 |
9.6 |
1 |
元/片 |
元/车 |
|
| 七层纸板 |
拖头车 |
1 |
元/片 |
元/车 |
||
| 2 |
** |
外单纸箱纸板 |
9.6 |
1 |
元/车次 |
元/车次 |
| 4.5 |
1 |
元/车次 |
元/车次 |
|||
| **园区二期厂房移库 |
外单纸箱纸板 |
9.6 |
1 |
元/车次 |
元/车次 |
|
| 3 |
** |
三层回收箱 |
拖头车 |
1 |
元/个 |
元/车 |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 |
三层回收箱 |
拖头车 |
1 |
元/个 |
元/车 |
|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 |
三层回收箱 |
拖头车 |
1 |
元/个 |
元/车 |
|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 |
三层回收箱 |
拖头车 |
1 |
元/个 |
元/车 |
|
| 9.6 |
1 |
元/个 |
元/车 |
|||
| 4 |
合计 |
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 |
||||
注:
(1)投标报价中的含税单价将作为本项目结算的唯一依据,结算时严格按此单价执行,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改变。
(2)投标报价包括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燃油费、**费、保管费、保价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加班费、差旅费、手续费、食宿费及售后服务费等项目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按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
(4)本次投标的含税报价总额将作为评标时计算报价得分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评审打分,该报价金额一经确定,在评标过程中不得调整或更改。
(5)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①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依据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费率标准为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费率标准为0.8%按6折计取。②各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909********100****5694 ;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 。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合同包的中标人支付,****交易中心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工业区金西一路1号
邮编:36410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597-****5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书院社区麦园里1-2号
邮编:364100
联系人: 小沈
电话:059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