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封闭围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湿地公园封闭围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湿地公园封闭围网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企业自筹;221232.46元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6年09月1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6年09月30日
2、磋商地点:**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谭唯(组长),郑丽霞,李佳静(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
地址:**省**市**县吕店镇人民东路12号院内
成交金额:218500.00元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注册编号:杭帅飞、豫241****40359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65%计取,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收取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龙****中心二楼西侧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7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7166
电子邮箱:****@126.com
3、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