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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30日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公司**东捷污水处理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511
通讯地址:**市**路228号****水生态环境科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水去向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设置类型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工作参与 |
| 1 | **市******处理站工业废水排污口 | ******公司 | **市**区磨溪镇千丘村1社,白家河左岸。(东经105.691556°,北纬30.294718°) | 工业排污口-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1800t/d。 | 白家河 | 连续性排放 | 管道(暗管明口) | 扩大 | 根据企业承诺,本次技改后COD、氨氮、总磷、氯化物污染物控制出水浓度为:COD11.1mg/L、氨氮0.67mg/L、总磷0.06mg/L、氯化物33.3mg/L、硫化物0.2mg/L;pH、石油类出水浓度参照执行《**省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3-2024)的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出厂尾水不得检出铬、铅、镉、汞、砷五类重金属 | CODCr≤11.1、NH3-N≤0.67、TP≤0.06、 氯化物(Cl-)≤33.3 | CODCr≤6.0、NH3-N≤0.36、TP≤0./03、 氯化物(Cl-)≤18。 | ****于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