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置2021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款拖欠问题,该项目实施地点为**场镇、鲁础营回族乡、****办事处,业主单位为****,施工单位分别为******公司、****公司、中交****公司,切实维护各施工单位、劳务班组、材料供应商及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摸清本项目工程款拖欠底数,规范后续清算、追偿及处置工作流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项目拖欠工程款线索,同步开展债权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参与本项目建设,因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形成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保金、劳务工程款、材料设备款等各类拖欠款项的单位及个人,均可参与本次登记。本次登记涵盖本项目施工全过程产生的合法债权,包含已结算未付款、已完工未结算、在建停工未兑付等各类拖欠情形。
二、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天(截止至2026年10月10日)。逾期未登记、未补充完善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集中登记核查资格,后续不再纳入本次统一处置范围,相关风险及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需提交的登记材料
所有登记主体须如实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按手印),具体如下:
(一)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登记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登记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工程**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协议、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等能够证明**关系及工程权责的有效文件。
(三)欠款事实证明材料:工程签证单、施工进度确认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对账单、对账确认函、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佐证工程量、工程价款的相关资料。
(四)付款凭证及催款记录:已收款流水、未付款明细、历次催款函、沟通记录、短信、邮件、通话记录等能够证明欠款存续及持续追偿的材料。
(五)债权登记申报表:按统一模板填写《2021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项目拖欠工程款债权登记申报表》,清晰列明项目名称、**内容、合同总价、已付款金额、拖欠本金、利息、违约金、欠款起止时间等核心信息。
(六)其他补充材料:涉及诉讼、仲裁、调解的,需同步提交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司法文书;涉及质保金的需提供质保协议、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
四、登记方式及联系方式
本次债权登记采取现场提交+线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1.线下登记地址:项目****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场(丁兴刚 0859-****006)
鲁础营(胡立华 0859-****002)
城南街道(曾光星 0859-****158)
2. 线上报送邮箱:****@163.com
3. 咨询联系电话:杨彪 0859-****5888
4. 办公时间:公示期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相关说明及法律告知
本次登记为官方集中摸排核查、统筹处置本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重要依据,所有登记主体务必如实申报、完整举证。严禁虚报、瞒报、伪造材料、恶意串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登记资格,纳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将对报送材料逐一审核、核验债权真实性及欠款金额,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对账核实,登记主体需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对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将限期补充完善,逾期未补正的,不予登记。拖欠款项相关责任主体,应充分认清自身履约责任,主动与登记债权人对接协商,积极筹措资金清偿拖欠款项。对拒不配合、恶意拖欠、推诿扯皮的主体,将依法采取约谈警示、信用惩戒、公示曝光、司法追责等措施,从严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集中登记结束后,将统一梳理债权清单、核实欠款总额,统筹推进款项清算、协调兑付、司法追偿等后续工作,登记结果将作为后续款项分配、纠纷处置的核心依据。
本公告仅用于2021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拖欠工程款线索征集及债权登记工作,不替代司法诉讼、仲裁等法定维权程序,债权人可依法自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如有疑问,请在办公时间咨询对接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项目拖欠工程款债权登记申报表
2021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期)项目拖欠工程款债权登记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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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