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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3L****57558 | 建设单位法人:阎梅菊 |
| 楚晓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超化镇杏树岗村十五组 |
| 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5090-E5090-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市超化镇杏树岗村十五组 |
| 经度:****165.859 纬度: 344368.1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7 |
| **环建(2022)141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3L555****58001W |
| 2026-08-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3L****575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3L****5755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83MA3X9JHU79 | 竣工时间:2026-07-20 |
| 2026-08-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0 |
| 2026-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公示平台 |
| 本项目为**干粉砂浆生产项目,环评批复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干粉砂浆粘接剂、填缝剂、防水灰浆、腻子粉等新型建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性质为**;已建设产品为粘接剂、填缝剂、单组分防水灰浆;环评一期规划的腻子粉生产线本期未实施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地点、用地性质不变。 |
| 项目建设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仅为分期建设,一期部分产线暂缓建设,产品功能属性未改变。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及批复核定项目一期年产 25万吨干粉砂浆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年产18万吨干粉砂浆生产规模 |
| 腻子粉生产线在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一期规划建设 5 条生产线,设计产能 25 万吨 / 年,产品包含粘接剂、填缝剂、防水灰浆、腻子粉。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实际建成 4 条生产线,实际产能 18 万吨 / 年(粘接剂 11 万吨、填缝剂 2 万吨、单组分防水灰浆 5 万吨);2# 腻子粉生产线暂缓建设,对应筒仓、料仓等储存设施同步缩减;生产工艺、年工作制度不变。 |
| 属于项目分期建设,实际建设产能、物料储存能力低于环评批复一期设计规模,未扩大生产、储存能力,原辅材料消耗随产能同步下降,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减少,没有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要求:投料、搅拌、包装、筒仓及小料仓呼吸废气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生活污水配套隔油池、一体化处理设施;设置车辆冲洗及三级沉淀池;固废分类收集处置;****监测站房及联网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各产尘点位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全部除尘废气支管汇集后由 27m 总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噪声减振、厂房隔声措施落实;食堂未建设,生活污水采用 10m3 化粪池收集、资质单位定期吸粪清运综合利用;取消车辆冲洗及沉淀池;一般固废间落实;在线监测设备待二期全线达产之后根据环保政策落实。 |
| 1、储砂池、气力输送罐原共用一套除尘器,拆分为两套独立除尘器,提升粉尘收集效率; 2、暂缓建设 2# 腻子粉生产线,同步取消对应除尘设施;小料仓原设计仓顶除尘无法落地,改为加料口侧面密闭集气,新增 4 套小风量袋式除尘器,产尘点位全覆盖,治理能力优于环评; 3、取消食堂配套污水设施、车辆冲洗沉淀池,生活污水化粪池清运实现零外排; 4、在线监测设施因一期产能较低阶段性延后,二期达产落实。 以上均属于治理设施优化、分期配套删减,**污染防治能力没有弱化,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依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属于防治措施改进优化情形,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要求厂区地面硬化防渗;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保台账;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生产区域地面硬化防渗;企业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运维、固废转运环保台账;落实自行监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 |
| 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厂区防渗、台账管理均按环评及批复落实到位,无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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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设施) | 生活污水不外排,无外排执行排放标准 | 设置 10m3 化粪池收集员工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吸粪车定期清运处置,生产无工艺废水,废水零外排。 | 不对外排放,未开展外排废水监测 |
| 1 | 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系统(多台仓顶、加料口布袋除尘器,汇总至 DA001 排气筒)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20)表1、表 2 | 储砂池、气力输送罐、各生产线搅拌包装、筒仓、小料仓产尘点位分别配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废气支管汇集后经 1 根 27m 高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 | 总排气筒颗粒物实测 3.13.4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 0.451mg/m3。 |
| 1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 类 | 高速混合机、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底座;****结构厂房,依靠厂房墙体隔声降噪。 | 验收监测厂界昼间 5457dB (A),夜间 4446dB (A) |
| 1 | 生产区地面硬化防渗,防止物料渗漏污染地下水。 | 生产区域地面全部水泥硬化防渗;原辅材料全部密闭室内存放,落实硬化防渗措施。 |
| 1 | 设置 10㎡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 已建设 10㎡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密闭回流生产线回用;废编织袋、废滤袋在暂存间分区存放,委托再生**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密闭收集交由环卫清运。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 |
| 1 | 厂区空地做好绿化,裸露地面抑尘。 | 厂区闲置空地已实施绿化;厂区全部道路硬化,落实洒水抑尘措施。 |
| 本项目不设置依托的外部工程,生产、污染治理设施全部自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所有生产设施以及废气、噪声、固废污染治理设施均为本项目自建,无依托外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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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相关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设不涉及企业或者周边居民环保搬迁,无搬迁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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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颗粒物无需落实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需要落实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工作,未涉及区域削减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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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厂区及周边绿化工作;加强厂区裸露地面管控,定期洒水抑尘;落实厂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维护;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污染天气期间按要求落实减产、停产管控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空地已进行绿化;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落实日常洒水抑尘;已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除尘设备运维台账;已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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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不得改变地块土地使用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用地性质维持工业用地不变,未发生土地功能置换,没有改变地块原有规划使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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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建立环保台账;完善风险防范管理;在线监测设备按要求完**装并联网;做好厂区物料密闭储存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落实自行监测,建立完整环保运维、固废转运台账;原料筒仓密闭储存;一期产能较低,****监测站房及联网设备出具书面承诺,待二期全线建成达产之后依据最新环政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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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