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市**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更正 |
**市**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出以下更正修改:
一、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 序号 | 原文 | 更正为 |
| 1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合同条款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预付款:预付款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2.1相关约定进行支付(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全额预付款。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的预付款申请支付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将全额预付款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②进度款:工程施工期间,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金额的70%。③完成工程总体工程量的100%时,支付金额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④通过工程验收后,工程结算****审核中心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审定实际结算价款的97%;④质保金:剩余审定实际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内付清。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合同条款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预付款:预付款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2.1相关约定进行支付(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全额预付款。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的预付款申请支付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将全额预付款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②进度款:工程施工期间,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金额的70%。③完成工程总体工程量的100%时,支付金额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④通过工程验收后,工程结算****审核中心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审定实际结算价款的97%;⑤质保金:剩余审定实际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内付清。 |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