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英德温氏禽业有限公司)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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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司)
2026-09-30 16:00

****公司:

****公司报来的养殖小****村委)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1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5年12月。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1010.4元(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101683.58㎡)。

(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统一由水利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八)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实施****公司养殖小****村委)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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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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