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C42W5A4G | 建设单位法人:王亚菲 |
| 耿汝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康兴路6号院内1号车间 |
| **东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康兴路6号院内1号车间 |
| 经度:118.651840 纬度: 37.5450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0 |
| 东环垦分建审〔2023〕0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C42W5A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1MAC42W5A4G | 验收监测单位:**新航****公司 |
| ****0303MA94YNU570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拆解废旧汽车15000辆的规模(轻型报废车辆:传统燃料轿车10000辆,新能源轿车1000辆,摩托车(含电动车)200辆;中重型报废车辆(客车、货车):传统燃料客、货车3000辆,新能源客、货车800辆,不涉及拆解罐体)。 | 实际建设情况:年拆解废旧汽车15000辆的规模(轻型报废车辆:传统燃料轿车10000辆,新能源轿车1000辆,摩托车(含电动车)200辆;中重型报废车辆(客车、货车):传统燃料客、货车3000辆,新能源客、货车800辆,不涉及拆解罐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废汽车预处理、报废汽车拆卸、拆解出的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报废汽车预处理、报废汽车拆卸、拆解出的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贮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地面擦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5m3/d)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废油液挥发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切割、拆解气囊爆破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置,占地面积80m2,位于危废间西侧,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100m2,位于燃料车暂存区北侧。 对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地面擦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5m3/d)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废油液挥发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切割、拆解气囊爆破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置,占地面积分别为200m2与20m2,分别位于大型车存放区西北角与危废间东侧,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100m2,位于燃料车暂存区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100m2,位于燃料车暂存区北侧。 对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
| 危废暂存间位置改变,一般固废暂存间位置改变、面积增大,不可利用物作为可回收利用物收集后外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其他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识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6、其他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识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59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558 | 0 | 0 | 0 | 0.056 | 0.056 |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50.8 | 0 | 0 | 0 | 950.8 | 95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0137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 1 |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管网,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溢洪河;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地面擦洗废水一并经废水处理装置“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分离后”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溢洪河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水水质标准,全盐量参照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25)表2标准要求。 |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管网,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溢洪河;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地面擦洗废水一并经废水处理装置“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分离后”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溢洪河 | 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总磷、总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全盐量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3、0.59mg/L、64mg/L、165mg/L、0.944mg/L、38mg/L、0.19 mg/L、1530 mg/L |
| 1 | 拆解车间和危废暂存间废油液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过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拆解车间和危废暂存间废油液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过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8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61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9kg/h。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49mg/m3,VOCs最大浓度为1.16mg/m3 |
| 1 | 通过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 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3dB(A)~57.5dB(A)之间 |
| 1 | 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 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
| 1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占地面积80m2,位于危废间东侧。车轮、发动机、变速器、散热器、驱动电机、前后桥、车架、废电线电缆、废玻璃、废塑料、废橡胶、安全气囊、汽车空调器、废非金属材料、袋式除尘器粉尘、电子零部件等分类收集后外售;动力蓄电池外售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不可利用物(碎胶、碎玻璃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100m2,位于燃料车暂存区北侧。燃油、除燃油外的废油液、制冷剂、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含汞部件、废油箱、废机油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电容器、**废物、尾气净化装置及净化剂、废活性炭、废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液化气罐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袋式除尘器粉尘,车轮,发动机、变速器、散热器,驱动电机,前后桥,车架,废电线电缆,废玻璃,废塑料,废橡胶,安全气囊,汽车空调器,废非金属材料,电子零部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废液化气罐,废活性炭,废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燃油,除燃油外的废油液,制冷剂,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含汞部件,废油箱,废机油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电容器,**废物,尾气净化装置及净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可利用物与其他一般固废一同收集后外售;动力蓄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 |
| 1 | 。生产过程中注意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规定;种植绿化,增加厂区绿化面积;加强对噪声的限制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 。生产过程中注意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规定;种植绿化,增加厂区绿化面积;加强对噪声的限制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
| 1 |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