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三元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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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8MA34LP308E赵晓栋
谢国露**省**市**县
**省****工业园区鹏程大道8~1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省**市**区 ****园区鹏程大道8~10号
经度:117.525070 纬度: 26.775010****环境局
2024-01-26
明环评将函〔2024〕13号****
2021-11-081400
45瑞昇精密****公司
****0428MA34LP308E****泽闽环境****公司
****0402MA2Y4F8721******公司
****0503MA31NLMJ1H2025-03-28
2025-12-012026-04-30
2026-08-312026-09-2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867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00万件铝合金零件、100万件汽车零部件年产250万件铝合金零件、50万件汽车零部件
现阶段实际建设年产250万件铝合金零件、5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产能为环评批复的一半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铝合金零部件:铝锭→熔融→压铸→冲切修整→喷砂→抛光→水磨→清洗→点胶干燥→装配→成品 汽车零部件:铝锭→熔融→压铸→冲切修整→喷砂→抛光→水磨→机加工→清洗→装配→成品铝合金零部件:铝锭→熔融→压铸→冲切修整→喷砂→抛光→水磨→清洗→点胶干燥→装配→成品 汽车零部件:铝锭→熔融→压铸→冲切修整→喷砂→抛光→水磨→机加工→清洗→装配→成品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2)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①生活垃圾桶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金属碎屑、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模具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外售给有关单位利用 ③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空容器桶、废液压油、铝灰渣、除尘灰渣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2)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①生活垃圾桶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金属碎屑、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模具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外售给有关单位利用 ③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空容器桶、废液压油、铝灰渣、除尘灰渣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因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无需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也可达标,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050 0 0 0 1050 1050
0 0.41 0 0 0 0.41 0.41
0 0.01 0 0 0 0.01 0.01
0 0.0004 0 0 0 0 0
0 0.03 0 0 0 0.03 0.03
0 2946.24 0 0 0 2946.24 2946.24 /
0 0 0 0 0 0 0 /
0 0.173 0 0 0 0.173 0.173 /
0 0.012 0 0 0 0.012 0.012 /
0 0.135 0 0 0 0.135 0.13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已建成 COD 393.5mg/L,BOD5 135.5mg/L,SS 31mg/L,NH3-N 13.65mg/L,总磷 0.37mg/L,总氮 30.25mg/L,色度 6.5倍,石油类 1.27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属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点胶、压铸废气:配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中相应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相应标准值。 熔化废气、抛丸喷砂废气:配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应标准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应标准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相应标准值 已建成 DA001排气筒废气量为3620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2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21mg/m3,排放速率为1.88×10-2 kg/h,排放量为0.135kg/a,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相应标准值,属达标排放; DA002排气筒废气量为4092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20mg/m3),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应标准值,属达标排放; P3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废气量为853.5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6.1mg/m3,排放速率为1.03×10-2 kg/h,排放量为0.006t/a;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41.5mg/m3,排放速率为0.219kg/h,排放量为0.131t/a;烟气黑度<1。 P4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废气量为722.5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6.1mg/m3,排放速率为1.04×10-2 kg/h,排放量为0.006t/a;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72mg/m3,排放速率为6.92×10-2 kg/h,排放量为0.042t/a;烟气黑度<1。P3、P4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污染物排放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相应标准值,属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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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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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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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抛丸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一)①项目生产废水(脱模、水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加药+生化组合池+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二)①点胶、压铸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引的方式与熔化烟尘合并,并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喷砂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项目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浇冒口、除尘灰、废模具、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磨粒和废玻璃砂分类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水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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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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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