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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4MA0PX5PQ5T | 建设单位法人:刘红雷 |
| 郭志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河县 |
| **自治区**市******工业园区**河区南壕赖工业区 |
| ****废水**化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河县 ****园区**河区南壕赖工业区 |
| 经度:111.410605 纬度: 40.17245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8 |
| 清环批字〔2025〕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298 |
| 4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4MA0PX5PQ5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环****公司 |
| ****0105MAE4KYL1X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D8XQDM1A | 竣工时间:2023-03-15 |
| 2023-03-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15 |
| 2026-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869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一套处理水量为130m3/h废水**化利用装置及其辅助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膜浓缩处理系统及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厂产生的浓盐水,产品为硫酸钠、氯化钠。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一套处理水量为130m3/h废水**化利用装置及其辅助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膜浓缩处理系统及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厂产生的浓盐水,产品为硫酸钠、氯化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设计规模为130m3/h,处理后****处理厂中水深度处理单元回用水池后回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设计规模为130m3/h,处理后****处理厂中水深度处理单元回用水池后回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硫化钠、氯化钠、杂盐干燥及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2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废气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1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转运及其他需要通风的生产设施的排放限值。 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不产生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水,不外排。生产废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另外,pH、SS、CODcr、氨氮、挥发酚及氰化物需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加强固废管理。废活性炭、废膜原件、混盐、废润滑油、废药剂桶/袋、废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化学软化污泥送现有焦化煤场配煤炼焦。做好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 硫酸钠干燥及包装产生的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罩+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排气筒(P1)排放。氯化钠干燥及包装产生的废气以及杂盐干燥产生的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罩+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排气筒(P2)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不产生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另外PH、SS、CODcr、氨氮、挥发酚及氰化物需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水,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 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项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防治: 吸附塔废活性炭、废膜元件、废树脂、废润滑油、废药剂桶/****公司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化学软化污泥进入污泥浓缩池、污泥压滤机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处理后的污泥送现有焦化煤场配煤炼焦。 其他固废蒸发结晶混盐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区域防渗措施 一般防渗区:采用夯实基土层后使用C20混凝土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K≤1×10-7cm/s。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池相接地面以及罐区围堰采取防渗层为两层1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池池体均采用P8抗渗混凝土,池体内外壁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涂刷两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河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三同时”、排污许可、自主验收落实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已依据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编制并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在投产排污前已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完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二) 工程重大变动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工程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 环境监察、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主动接受**河县****执法大队开展的环境监察以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设及运营过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监督检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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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7154 | 315.26 | 0 | 0 | 0.715 | 0.7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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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硫酸钠干燥、包装废气25m排气筒p1 |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1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转运及其他需要通风的生产设施的排放限值。 | 硫酸钠干燥、包装废气25m排气筒p1 | 颗粒物实测浓度3.2~4.9mg/m3 | |
| 2 | 氯化钠+杂盐干燥废气25m排气筒P2 |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1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转运及其他需要通风的生产设施的排放限值。 | 氯化钠+杂盐干燥废气25m排气筒P2 | 颗粒物实测浓度3.4~4.2mg/m3 |
| 1 | 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项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 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项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 | 监测期间连续2天对厂区东、南、西、北4个厂界点位开展昼夜噪声监测,昼间等效声级52~62dB(A),夜间45~53dB(A) |
| 1 | 一般防渗区:采用夯实基土层后使用C20混凝土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K≤1×10-7cm/s | 一般防渗区:采用夯实基土层后使用C20混凝土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K≤1×10-7cm/s | |
| 2 |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池相接地面以及罐区围堰采取防渗层为两层1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池池体均采用P8抗渗混凝土,池体内外壁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涂刷两遍。 |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池相接地面以及罐区围堰采取防渗层为两层1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池池体均采用P8抗渗混凝土,池体内外壁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涂刷两遍。 |
| 1 | 危废暂存间(依托) | 危废暂存间(依托) |
| 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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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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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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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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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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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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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