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学2026级新生校服联合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中:****:(二)验收标准及流程中“1.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样及“双送检”制度,学校联合校服选用组织,随机抽取各批次、各款式成品校服,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修改为:“1.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样及“双送检”制度,学校联合校服选用组织,随机抽取各批次、各款式成品校服,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学校承担。”
六、售后服务规范(一)质量质保承诺中“合同履约期内,供应商供应的所有校服质量须全程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标准,不得差异化服务。学校可随时开展随机抽检、双送检,所有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质量争议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质量不达标问题,学校有权拒收、拒付货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修改为:“合同履约期内,供应商供应的所有校服质量须全程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标准,不得差异化服务。学校可随时开展随机抽检、双送检,****学校承担,质量争议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质量不达标问题,学校有权拒收、拒付货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小学:六、售后服务规范 (一)质保承诺中:“2.为了合同履行期间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保障,校方可随时进行“双随机”、“双送检”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履约期间关于校服质量的争议均采用“双送检”的方式处理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修改为:“2.为了合同履行期间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保障,校方可随时进行“双随机”、“双送检”****学校支付,若履约期间关于校服质量的争议均采用“双送检”的方式处理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无
名称:****
地址:**区上渡街道**路15号
联系方式:188****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251号福**苑12号办公楼5层
联系方式:134****27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小明、王家明、项丽颖、黄鹏、林世兵
电话:134****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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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