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福州市施程小学2026级新生校服联合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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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学2026级新生校服联合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双送检”检测费用的要求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中:****:(二)验收标准及流程中“1.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样及“双送检”制度,学校联合校服选用组织,随机抽取各批次、各款式成品校服,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修改为:“1.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样及“双送检”制度,学校联合校服选用组织,随机抽取各批次、各款式成品校服,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学校承担。”

六、售后服务规范(一)质量质保承诺中“合同履约期内,供应商供应的所有校服质量须全程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标准,不得差异化服务。学校可随时开展随机抽检、双送检,所有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质量争议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质量不达标问题,学校有权拒收、拒付货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修改为:“合同履约期内,供应商供应的所有校服质量须全程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标准,不得差异化服务。学校可随时开展随机抽检、双送检,****学校承担,质量争议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质量不达标问题,学校有权拒收、拒付货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小学:六、售后服务规范 (一)质保承诺中:“2.为了合同履行期间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保障,校方可随时进行“双随机”、“双送检”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履约期间关于校服质量的争议均采用“双送检”的方式处理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修改为:“2.为了合同履行期间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保障,校方可随时进行“双随机”、“双送检”****学校支付,若履约期间关于校服质量的争议均采用“双送检”的方式处理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上渡街道**路15号

联系方式:188****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251号福**苑12号办公楼5层

联系方式:134****2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明、王家明、项丽颖、黄鹏、林世兵

电话:134****2717

****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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