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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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性质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555 8,9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危急值闭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血液透析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病历AI质控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智慧急诊平台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药品追溯码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无纸化归档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医院消毒供应室追溯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移动平台医生端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医院感染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后勤物资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手术麻醉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血液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重症监护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医院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数字病理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移动平台护士端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电子病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中心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病案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数据中台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医疗质量控制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患者智能服务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临床上报统计查询与分析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分诊叫号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门诊输液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云平台及网络**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第三方系统维保服务(医保控费系统、人力**管理系统、财务系统、OA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国产 化数据库及数据库集群软件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基于成熟现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模式,依托其既有产品功能模块实施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个性化适配与二次开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业务接口对接、功能调整等内容。项目所需配套模块,可由投标人自有,也可为第三方授权投标人使用;若为第三方授权模块,授权期限须为永久授权,确保项目交付后可长期正常使用,最终服务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 1.系统开发交付期限:75天,云**服务周期、全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周期、第三方配套系统维保服务周期统一为36 个月(3 年)。 2.维保期起始时间:因云**在系统上线筹备阶段已开通使用,为兼顾中标人合理权益,本项目所有维保服务周期固定3年,3 年维保期自系统上线签署确认单满 30个自然日次日起算,不因整体验收滞后顺延。 3.其他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约定的,按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健灿(采购人代表)、叶均隆、区福亮、许嘉明、谭达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下浮20%计费。
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5000万元~1亿元 0.25%;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2.中标人应当在电子《中标通知书》邮件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完成缴费后,凭加盖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原件。****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人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5.192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66.60 23.00 1.80 91.40 1 1
****公司****公司 通过 通过 61.02 23.00 2.22 86.24 2 2
****集团****公司 通过 通过 54.86 23.00 1.98 79.84 3 3
******公司 通过 通过 29.32 0.00 10.00 39.32 4
**市****公司 通过 通过 28.88 0.00 6.00 34.88 5
******公司 通过 通过 29.08 3.50 2.00 34.58 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会城**路28号

联系方式:075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迎宾大道131****银行大厦1403室

联系方式:0750-****080-609/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慧雯/苏宝琴

电 话:0750-****080-609/607

****

2026年09月30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30
中标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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