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952.2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952.2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审批局 以巨行审备【2026】37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952.2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处理厂 1 厂(**县清源****公司)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建筑物屋顶面积 6347 ㎡、安装 650WP 太阳能组件 1465 块,配置 1 台 100KW 和 6 台 150KW 逆变器,3 台125KW/261KWh 储能柜,光伏总装机直流侧容量 952.25KW,交流侧容量 807KW,配套环保、消防、安全以及变压器、电力线缆等相关附属设施。采用“自发自用”模式。
建设地点: **省**市**县迎宾街与元泽路交叉口西行 120 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22.01万元其中(设计费:15.42 万元,**工程费:406.59万元)。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12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执业资格; □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 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 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年 10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登录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至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 康亚丽 ,联系电话: 0311-****8766。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9-****050
电子邮箱:/
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 , 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暗标盲评。 投标人必须使用“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CA办理:可通过“诚易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CA办理区快速办理。客服电话:400-****-5558。电子标服务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元 |
13.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通讯地址:**省**市**县富强东路与万盛街交叉口东行20米**; 联系人: 邓松 ,联系电话: 0319-****050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省**市**区建设北大街228号**国际25层25A3室;项目负责人: 康亚丽 , 联系电话:0311-****8766;联系人: 康亚丽 ,联系电话:0311-****8766,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