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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集团****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广场、交通枢纽及配套路****广场)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已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根据《****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东江镇**村东北侧。
二、公示内容
(一)服务配套1号楼东面外走廊**形式由拱形调整为直角形。
(二)服务配套1号楼南面、服务配套2号楼东面窗户形式由拱形调整为直角形。
(三)局部调整基层停车位布局。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广场、交通枢纽及配套路网工程项
****广场)1号楼、2号楼建筑外立面实际建设调
整对比图
2.****广场、交通枢纽及配套路网工程项
****广场)基层平面实际建设调整对比图
****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