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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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30

项目名称 **市城镇污水**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川口镇、函谷关镇、****示范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564.2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宋东华
联系人 郭继祖 联系电话 133****6158
项目投资(万元) 14449.17 环保投资(万元) 6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一套再生水系统:管道总长度约51KM,包括**DN800再生水管道500KM,**DN100再生水管道约1KM,****泵站及调节池,泵站规模为4万吨/天,调节池容积5000立方。(利用原有管道,****水库一干渠****水库输水渠道)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扬尘采取①洒水除尘②施工现场用彩钢板围挡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周围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设置临时化粪池,池底及周边防渗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周围农田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设置临时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沉淀排放至洒水抑尘
固废 环保措施:
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垃圾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外置,建设单位应对此进行监督管理;路面清理及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粉碎作为路基填料.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置围挡等减少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避开敏感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永久占地等质等量补偿。
承诺:**** 宋东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东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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