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服务(法治工作相关)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18:19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秦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57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东路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55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922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材料.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7年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服务(法治工作相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据《云****办公室文件》(云普办〔2022〕18号)文件,《**法治报》是我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报刊,是我省法治宣传的主渠道和重要阵地;同时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各地普法主体单位要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法治报》的运用工作,确保报刊覆盖面不断扩大。针对此次项目“****2026-2027年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服务(法治工作相关)采购”,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七款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为保证项目工作正常开展和实施,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三位专家审查相关材料一致认为本项目是****2026-2027年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服务(法治工作相关)采购,《**法制报》是**省唯一的法制类综合报刊,是全省法治宣传的主渠道和重要阵地。本项目需在《**法制报》开办“**和美库区”栏目进行主题策划宣传报道等并在**法治网同步刊发,宣传全省搬**置工作,****在本项目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情形7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书林街石桥铺28号
2026-10-01至2026-10-13
其他:具体论证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76号
联系电话:150****557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区华**路1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871-****610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联系电话:0871-****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