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采购项目****综合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车间生产综合服务工作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包件1 |
综合服务劳务外包 |
车间生产综合服务工作 |
综合服务、辅助、临时性工作安排 |
工时 |
2328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
**省**市**县梅家坪镇北杨村 |
10000 |
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0月31日,合同执行期内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服务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 |
| 厂区安保、清洁服务 |
门卫、办公楼清洁工、厂区安全巡视 |
工时 |
7200 |
|||||||
|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食堂炊事员、厨师 |
工时 |
9000 |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取得人力**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至少2个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18时30分至2026年10月9日17时30分(**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08时30分,地点为****(**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梅家坪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708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29-****4247 029-****4243(服务费) 029-****4242(保证金)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7、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异议受理监督联系电话:
****电话:139****7086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