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海康微影FAB-B高端MEMS芯片研发产业化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省/**市/****经济开发区求是路299号A1号楼
|
地址:**省/**市/上**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
||||
|
联系人:俞奕涵
|
联系人:张**、何佳佳(项目负责人)
|
||||
|
电话:0571-****8888
|
电话:133****7355
|
||||
|
标段(包)名称:
|
海康微影FAB-B高端MEMS芯片研发产业化工程项目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073****2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问:资信评审因素表中对于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此处是否理解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至少一处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否为招标人自查,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即可 回复:是的,详见招标文件第259页“投标承诺书”。 3、问:本项目施工期间是否要与其他区域之间设置固定围挡,是否共用西侧出入口 回复:施工区域同生产区域间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固定围挡,共用东侧出入口。 4、问:本项目投标跨越中秋和国庆共计十天假期,实际组织时间较短,能否延期 回复:不延期。 5、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办法 “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请问本项目技术标是否为暗标 回复: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 6、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中(3)技术标评审内容中第(C)条中提到的“(本项目不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是否表明本项目虽为技术标暗标,但是不需要按10.6条要求的格式编制 回复:本项目不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是指技术标暗标可以不按10.6条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要求的格式编制,但技术标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或标记。 7、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陈述和答辩,整条均为勾选,代表不需要陈述和答辩; 而招标文件第45页7.2.6条中提到定标会议面试要求;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按要求派代表参加现场面试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陈述和答辩,整条均未勾选,代表不需要陈述和答辩。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6条现场面试,整条均未勾选,代表不需要现场面试。 8、问:招标文件第57页,《三、技术标评审》提到技术标文件页数超过100页的技术标打分按0分计,是否要求本项目技术标不能超过100页 回复:技术标文件页数超过 100 页的(包括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技术标文件总页数),技术标打分按0分计。 9、问:招标文件第58页《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表第6项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因为本项目为技术标为暗标,如果放管理人员情况会出现人名及对****公司名字,请问此条评分是否修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问:招标文件第266页,技术标格式中封面中有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是否不满足技术标暗标要求 回复:技术标封面格式见招标文件第266页。因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或标记。技术标封面不得有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1、问:招标文件第14页《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省外企业是否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问:招标文件第15页√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我司没有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由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问:本项目H6H7楼栋内货梯施工阶段是否可以使用 回复:H6、H7内的货梯可以提供施工使用,使用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轿厢内壁、地坪保护措施及电梯维护责任。 14、问:招标文件品牌材料表中“地胶板”是否指分部分项目的清单137条(编码011****04004)特征描述的“600x600x2mm厚PVC防静电贴面”。 回复:是的。;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问:资信评审因素表中对于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此处是否理解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至少一处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否为招标人自查,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即可 回复:是的,详见招标文件第259页“投标承诺书”。 3、问:本项目施工期间是否要与其他区域之间设置固定围挡,是否共用西侧出入口 回复:施工区域同生产区域间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固定围挡,共用东侧出入口。 4、问:本项目投标跨越中秋和国庆共计十天假期,实际组织时间较短,能否延期 回复:不延期。 5、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办法 “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请问本项目技术标是否为暗标 回复: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 6、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中(3)技术标评审内容中第(C)条中提到的“(本项目不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是否表明本项目虽为技术标暗标,但是不需要按10.6条要求的格式编制 回复:本项目不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是指技术标暗标可以不按10.6条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要求的格式编制,但技术标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或标记。 7、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陈述和答辩,整条均为勾选,代表不需要陈述和答辩; 而招标文件第45页7.2.6条中提到定标会议面试要求;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按要求派代表参加现场面试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陈述和答辩,整条均未勾选,代表不需要陈述和答辩。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6条现场面试,整条均未勾选,代表不需要现场面试。 8、问:招标文件第57页,《三、技术标评审》提到技术标文件页数超过100页的技术标打分按0分计,是否要求本项目技术标不能超过100页 回复:技术标文件页数超过 100 页的(包括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技术标文件总页数),技术标打分按0分计。 9、问:招标文件第58页《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表第6项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因为本项目为技术标为暗标,如果放管理人员情况会出现人名及对****公司名字,请问此条评分是否修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问:招标文件第266页,技术标格式中封面中有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是否不满足技术标暗标要求 回复:技术标封面格式见招标文件第266页。因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或标记。技术标封面不得有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1、问:招标文件第14页《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省外企业是否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问:招标文件第15页√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我司没有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由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问:本项目H6H7楼栋内货梯施工阶段是否可以使用 回复:H6、H7内的货梯可以提供施工使用,使用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轿厢内壁、地坪保护措施及电梯维护责任。 14、问:招标文件品牌材料表中“地胶板”是否指分部分项目的清单137条(编码011****04004)特征描述的“600x600x2mm厚PVC防静电贴面”。 回复:是的。 标书代写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住建局
|
电话:
|
177****4403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30 18:5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