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 〕 2 号) 等 文件精神 , 根据《**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 )》 和 《 **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 》 (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 现就做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 )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详见附件 1 ), **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 )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 详见附件 2 )。
二、执行时间及采购周期
中选结果于202 6 年 10 月 15 日起实施。 采购周期至2028 年 12 月 31 ,首年采购周期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起 至 2027 年 10 月 14 日止 。
三、中选药品 挂网 维护
**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 “ 系统 ” )执行。企业需登录系统操作( 官方网址 https://fuwu.****.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 , 供应清单中未在**省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登录系统- 操作指引 - 生产 / 代理企业业务导航 - 药品挂网数据管理 - 药品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挂网的药品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挂网价格。挂网后的中选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药品配送关系的搭建工作,确保医疗机构 10 月 15 日起能在系统正常下单采购
四、 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 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二) 各医疗机构须按照联盟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确保协议采购量的完成。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中选企业因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质量问题等被取消中选资格时,医药机构可选择同采购组其它企业的中选产品,优先选取日均治疗费用较低的中选产品。
(三) 中选企业应做好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 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医疗机构,如有不能保障供应或不供应的情况发生,将按照我省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 **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 )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2 **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 )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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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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