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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CFPF1R7G | 建设单位法人:韩财贤 |
| 张晓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潍****开发区**中粮****公司以东、规划路以北 |
| 年产10万吨海上风电塔筒、桩基等海上风电装备及海工产品制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中粮****公司以东、规划路以北 |
| 经度:119.180310 纬度: 37.21412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6 |
| 潍滨环审字〔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28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CFPF1R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启诚****公司 |
| ****0213MAD9E9JD7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00MA3M4XM8X6 | 竣工时间:2026-07-02 |
| 2026-07-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30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69mMX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年产3万吨海上风电塔筒、桩基等海上风电装备及海工产品,包括风力发电塔筒30套(500t/套)、导管架5套(2000吨/套)、单桩5根(1000吨/根)。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产3万吨海上风电塔筒、桩基等海上风电装备及海工产品,包括风力发电塔筒30套(500吨/套)、导管架5套(2000吨/套)、单桩5根(1000吨/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塔筒、单桩工艺流程:钢板→下料切割→卷板→直缝焊接→回圆→环缝焊接→附件组焊→检测→抛丸→喷漆→附件安装→验收发货; 导管架生产工艺流程:钢板→下料切割→卷板→装焊→抛丸→喷漆→总组装→验收发货; 喷漆工艺流程:抛丸处理后的半成品→底漆喷涂→自然晾干/冬季辅助烘干→中间漆喷涂→自然晾干/冬季辅助烘干→面漆喷涂→自然晾干/冬季辅助烘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塔筒、单桩工艺流程:钢板→下料切割→卷板→直缝焊接→回圆→环缝焊接→附件组焊→检测→抛丸→喷漆→附件安装→验收发货; 导管架生产工艺流程:钢板→下料切割→卷板→装焊→抛丸→喷漆→总组装→验收发货; 喷漆工艺流程:抛丸处理后的半成品→底漆喷涂→自然晾干/冬季辅助烘干→中间漆喷涂→自然晾干/冬季辅助烘干→面漆喷涂→自然晾干/冬季辅助烘干→成品。 |
| (一)平面布局调整 2#车间组对、焊接工序由2#车间调整至1#车间,3#车间抛丸、喷漆工序调整至5#车间,相应设备和原辅材料均布置在调整后的车间内。2#车间、3#车间、4#车间、6#车间、7#仓库、8#车间等暂未建设,后续按照预留标准厂房进行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位置由3#车间外西侧调整到1#车间南侧,面积分别由150m2、150m2调整为36m2、36m2;油漆库调整为5#车间内。 (二)生产设备调整 增加13台埋弧焊机、1台通用桥式起重机、1台动力泵,减少3台火焰切割机、1台卷板机、6台气保焊机、19台喷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公司)接管标准后,****水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喷漆晾干房废气一起经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采取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漆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车间沉降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废钢丸、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均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公司)接管标准后,****水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喷漆晾干房废气一起经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采取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漆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均委托******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车间沉降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废钢丸、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废气处理措施调整 切割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变更为由滤筒除尘器处理。 2、排气筒调整 排气筒DA001的位置由1#车间西北侧变更为1#车间北侧,排气筒DA002、DA003实际建设高度由环评及批复要求的23m变更为21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喷漆房、油漆库和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2、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15号)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 3、项目完成后,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办理或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投产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 4、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按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和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5、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中、建成和投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油漆库、喷漆晾干房、危废暂存间和事故水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 2、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废气污染物总量核算为VOCs1.173t/a、颗粒物0.175t/a(未超过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15号)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VOCs2.94t/a、颗粒物1.10t/a);SO2、NOx排放浓度均低于检出限,排放量为SO20.0064t/a、NOx0.060t/a(未超过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15号)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SO20.0064t/a、NOx0.060t/a)。 3、企业已于2026年6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简化管理),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 4、企业已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了标识牌,各排气筒均设有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无需安装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和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企业已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5、项目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中、建成和投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并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已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正在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项目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已建设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有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企业将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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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 0 | 0.175 | 0 | 0 | 0 | 0.175 | 0.175 | / |
| 0 | 1.173 | 0 | 0 | 0 | 1.173 | 1.173 | / |
| 1 | 2套布袋除尘器、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10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DA003排气筒排放的VOCs、二甲苯、苯、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苯、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1套滤筒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1套“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10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2.2mg/m3,排放速率≤0.012kg/h,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2.9mg/m3,排放速率≤0.019kg/h,排气筒DA003颗粒物、SO2、NOX未检出;VOCs排放浓度≤4.51mg/m3,排放速率≤0.170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021mg/m3,排放速率≤0.000678kg/h,苯、甲苯未检出。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336μg/m3,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42.5μg/m3,苯排放浓度最大值3.1μg/m3,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21μg/m3,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1.59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3。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1.98mg/m3,小时均值最大值1.87mg/m3。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 连续监测2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53dB(A)。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漆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车间沉降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废钢丸、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均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漆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车间沉降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废钢丸、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项目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已建设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有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企业将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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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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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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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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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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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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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