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润溪府(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32024GG****453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名称:润溪府(一期)
建设位置:**市******基地内
建设规模(变更后):四幢28~30层住宅楼(沿**湖一路设一层商业),一层地下室,框剪及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35310.21平方米,建筑面积76983.68平方米(其中,住宅61954.18㎡,商业1374.9㎡,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05.27㎡,管理用房248.74㎡,开关房49.7㎡,首层架空1114.85㎡,负一层11719.56㎡),围墙长度209.4米;儿童老人活动场地170.4㎡。
原批准建设规模:四幢28~30层住宅楼(沿**湖一路设一层商业),一层地下室,框剪及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35310.21平方米,建筑面积76852.49平方米(其中,住宅61822.99㎡,商业1374.9㎡,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05.27㎡,管理用房248.74㎡,开关房49.7㎡,首层架空1114.85㎡,负一层11719.56㎡),围墙长度209.4米;儿童老人活动场地170.4㎡。
公示类型: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982 监督电话:****578
联系地址:**区**和信街4号
******局
下载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