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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绿色标杆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建发〔2026〕56号),由项目自主申报,经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初核,****住建局、****环境局、****执法局****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查验,符合绿色标杆工地标准的项目如下。
1、未名﹒旌湖名门(1号地块)一标段
2、**智能制造产教融合项目(一期)
3、**市2023年危旧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四期)
4、****广场
5、**市2023年危旧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三期)
6、****医院迁建项目二期
如对评**果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电话∶083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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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