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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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日期:2026/9/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委员会****园区和****公司斜对面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委员会****园区和****公司斜对面,占地面积约3974平方米。2026年7月31****环境局对该项目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德环责改〔2026〕5-09号)。项目依托租赁厂房进行建设,设置2座生产车间(1#车间设置原料堆放区、粉碎区、烘干区;2#车间设置制粒区、成品区),购置粉碎、烘干、制粒等生产设备,建设1条年产1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32.8万元,占总投资的54.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粉尘、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燃烧烟气及烘干废气,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属未批先建。后续施工内容仅进行部分生产设备安装及环保设施的施工,施工时间较短,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碎工序(1台粉碎机)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粒工序(3台颗粒机)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粉尘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热风炉燃烧烟气、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外排。其中挥发性有机物、SO2、NOx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烟(粉)尘、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限值要求。

缓冲仓、成品仓仓顶呼吸孔均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逸散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式结构(除进出口外),物料全部堆放至车间内,严禁露天堆存。运输皮带、运输车辆做好密闭,同时加强车间清扫,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外租用民房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集中安装至车间中部,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安装隔声罩、管**壳阻尼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预测,采取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回收粉尘、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委托周边村民用作农肥使用;废旧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置;生****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贮存、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规范管理台账。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地面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厂区道路等采取简单防渗。各项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规定。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正式投运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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